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2015级期末考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0-31 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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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部):
根据2015级教学计划安排,第13周为各专业课程考核的时间。为做好2015级期末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务组织
1.各专业严格按教学周历表安排的时间组织本次期末考试的各项工作。专业课程的考试时间、地点、监考教师由各系具体安排。交叉课程考试时间、地点、监考教师由授课教师所属系(部)安排。
2.考查课一般在课堂教学最后一次课进行。
3.请各系(部)于11月3日前把考试安排表报教务处备案。学生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4.试卷印制时间:11月6日~9日。6日信息系;7日经贸系; 8日工商系;9日工程系。
5.考试试卷的发放、回收由授课教师所属系(部)负责;阅卷结束后需按要求对试卷进行批改、分析、装订、归档、保存等。
6.送交成绩时间为课程考核结束一周内。各班级课程成绩表由授课教师、教研室主任、系主任签字后送教务处备案,系(部)保留一份。
二、注意事项
1.请各系(部)重视考试组织工作,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将相关事项通知到每一位教师和学生。
2.对学生进行诚信教育,加强学风和考风建设,杜绝作弊行为。为严肃考场纪律,考试采取小班考试形式,50人以上的班级按2个考场安排考试,50人(含)以下的班级安排在大课室进行考试。
3.每场考试前要严格清理考场。监考教师要提前安排学生座次,检查学生证件;监考过程要严肃考纪,不得做与监考无关的其他事情,违反学校考试规定的行为按教学事故处理。
教务处
2017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