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教师实践教学技能提升培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31 1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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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1年教师培训计划(校人字〔2021〕11号)要求,学校决定于2021年4月-6月期间,开展教师实践教学基本技能提升培训工作,为保证培训工作顺利开展,并达到预期的成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目标决定着教师必须具备扎实的理论教学知识和实践教学技能,培养实用技术技能型和创新型人才,学校开展教师实践教学技能培训工作,其目的是为提升专业课教师在实践教学环节中实习、实训动手操作演示能力,提高实践教学质量,促进“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能力。
二、培训对象
全体专业课教师。
三、培训项目、内容
各二级学院根据专业建设和实践教学需要,确定培训项目、内容。
四、培训方式
本次培训工作是在学校统筹下,以二级学院为培训主体的方式进行。各二级学院应根据专业群建设需要,制定具体培训方案,包括培训的项目内容、培训时间、培训目标和考核方法等。选聘培训教员(讲师),制定具体的培训课程及考核评价标准,改进培训方法,提高培训效果,保证培训质量。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部门配合
因本次培训历时长,内容丰富,涉及部门广,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二级学院负责人是本次培训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把教师实践教学技能提升培训工作作为本学期的重要工作抓实抓好。各部门紧密配合,为培训工作顺利开展提供良好服务,人事处、教务处要派人巡查,加强监督、指导,实训中心要统筹实训室的安排使用、介绍实训室功能和操作流程,做好培训班的考勤工作。
(二)培训纪律
严肃培训纪律,严格考勤登记,有实践教学培训学习任务的教师要按时参加培训学习,完成学习任务,无故缺课按《教职工管理规定》处理。
(三)总结经验
培训班结束后,各二级学院应认真总结经验,并将总结材料与学员考核结果报人事处。培训学习成绩及考核结果,作为评定“双师型”条件之一。培训学习的学时可抵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任务(学时)。
广东南方职业学院人事处
202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