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评选2018-2019学年“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0-22 09:56
点击量:
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2016年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2018年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激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新时代大学生,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评选“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三好学生”的评选
(一)评选对象
我校2017、2018级在读全日制学生均可参加评选。
(二)评选比例
不超过班级学生人数的5%。
(三)评选条件
1.思想品德方面:
(1)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关心国家大事,政治立场坚定。
(2)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参加各项政治学习和文体活动,政治理论课成绩80以上。
(3)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4)谦虚谨慎,诚实守信,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助人为乐,积极参加公益活动。
(5)热爱劳动,珍惜和爱护他人的劳动成果,吃苦耐劳,生活俭朴。
(6)学年度综合测评成绩为班级前15名,且无违纪行为。
2.学习成绩方面:
(1)学年度考试科目平均成绩达80分以上,且无不及格或重考科目。
(2)学习态度端正,上课严肃认真;在实习中,严格遵守实习规定,有良好的学风。
3.身体素质方面:
(1)自觉坚持体育锻炼,各项体育考核达到《国家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成绩在75分以上。
(2)有良好的体育道德修养,身心健康。
(3)有良好的卫生习惯。
(四)评选程序
1.“三好学生”每学年评选一次,符合条件并获得所在班级半数以上人数认可通过,在评选过程中坚持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选过程通过班会记录可查。
2.“三好学生”初步确定后,应向全二级学院公示5天。
3.凡被推荐“三好学生”人选应填写《广东南方职业学院三好学生推荐表》。
二、“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
(一)评选对象
我校二级学院学生干部(2017、2018级)均可参加评选(校学生会2019年五四评优已参评过的团学干部不参评)。
(二)评选比例
1.二级学院“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比例不超过学生干部总人数的10%。
2.被评为“三好学生”的,不能同时参评“优秀学生干部”。
(三)“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思想品德条件符合本规定中“三好学生”规定的条件。
2.工作敢于负责,大胆管理,办事公道正派,讲究工作方法,社会工作成绩突出,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3.工作中坚持原则,热忱为同学服务,善于团结同学,勇于批评和自我批评。
4.能及时、实事求是地向主管部门反映同学的意见、要求、问题和情况,并将主管部门的指示及时宣传、传达到同学之中。
5.学习刻苦努力,能起表率作用,学年度综合测评成绩在班级前15名,且无违纪行为。
6.日常举止文明,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四)评选程序
1.“优秀学生干部”每学年评选一次,符合条件并获得所在二级学院学生干部半数以上人数认可通过,在评选过程中要坚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选过程通过学生干部会议记录可查。
2.“优秀学生干部”名单初步确定后,应向全二级学院公示5天。
3.凡被推荐“优秀学生干部”人选,填写《广东南方职业学院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
四、上报要求
(一)报送材料
1.被推荐的“三好学生”上交附件1《广东南方职业学院三好学生推荐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
2.被推荐的“优秀学生干部”上交附件2《广东南方职业学院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
3.各二级学院汇总附件3《广东南方职业学院三好学生名单汇总》、附件4《广东南方职业学院优秀学生干部名单汇总》,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
各二级学院将相关纸质版材料上交学生处陈老师,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191016141@qq.com。
(二)报送时间
各二级学院于10月28日前报送完毕,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广东南方职业学院
2019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