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王何博语等5名学生作退学处理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6-12 09:01 点击量:

各二级学院:

王何博语、卢家堡、陈俊钒3名学生未经学校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

林润嶙因个人原因提交退学书面申请;

阮宇涛休学期满后,未在学校规定时限内办理复学手续。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十条及《广东南方职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第(二)项“休学、保留学籍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第(四)项“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第(七)项“学生本人申请退学的”等相关规定,学校可予以退学处理。经建设与交通学院、信息学院核查情况并提出处理意见,学生处依规审核,拟对王何博语、卢家堡、陈俊钒、林润嶙、阮宇涛 5 名学生作退学处理,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6年6月12日至2026年6月21日(共10天)。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致电广东南方职业学院学生处,联系人:陈玲珠,电话:0750-3079802,0750-3073066。


广东南方职业学院学生处        

                       2026年6月12日             

 

【来源单位:学生处   初审:王莉娜   复审:陈玲珠   终审:张仕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