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督导工作的激励原则
发布时间:2019-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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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作为教学督导活动的组织实施者,教学督导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教学督导工作的成效,因此要在教学督导制度体系建设过程中进一步理清教学督导工作定位和明确督导人员的职责和权利,让他们能少有顾忌、理直气壮地开展工作。同时,也要进一步加大重视和支持力度,使教学督导能够“人有来源、学有扶持、劳有价值、勤有激励”,让教学督导人员在履行繁重的教学和管理工作任务之余仍能对学校的教学督导工作抱有极大的工作热情,确保他们在教学督导上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其次,教学督导要充分认识到教师不仅有着独立的价值观和自我尊严,更在努力追求自身职业发展进步,因此一定要树立帮助教师成长的理念,努力维护和激发教师创造卓越业绩的主观能动性。要调整传统模式下高高在上的为人行事姿态,改变以往非对即错的程式化督导方式和督导人员在教师心目中“吹毛求疵”的负面形象。要通过技巧性、艺术性的指出不足和提出针对性的改进措施以及充满热情的鼓励,来降低教师对教学督导工作的抵触心理,使他们始终能够对教学工作保持积极状态以顺利实现个人职业生涯的新突破。
在我院的督导工作中,学院首先制定了教学督导的规章制度,明确了督导人员的工作性质、工作内容和职责,确立了归口管理的领导,建立了院(系)两级的督导管理机制。学院对兼职督导员给予了一定的听课补助津贴,从而保证了督导员的工作积极性。在实际工作中,督导员能尊重讲课教师的独立人格,尊重他们的劳动。做到平等交流,积极肯定教师在教学内容改革、教学方式和教学手段改革方面做出的努力,同时也视不同情况,坦诚或委婉地指出存在的一些问题与不足,共同心平气和地去分析和探索一些问题的解决方法,在整个过程中,充满帮助、鼓励、共同探究的态度。我院的督导工作,正是在这种理念的支持和实践中,才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督导办
2019/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