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主渠道。思想政治理论课是大学生的必修课,是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重要途径,体现了社会主义大学的本质要求。为了深入了解课堂教学情况,沟通教学信息,掌握教学动态,及时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为了有效开展教师间相互学习和相互促进,切实提高教学质量,确保教学中心地位,特制定本制度。
1.学院领导要带头听课,分管教学的院长和分管学生工作的院党委副书记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次。学院领导听课的目的旨在深入教学第一线,加强领导与师生的沟通,倾听师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及时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2.学院教学职能部门领导可以在任何时候随堂听课,目的在于结合本部门的工作内容和范围,深入教学第一线了解课堂教学情况,倾听师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及时解决问题。
3.全体专任教师均应按要求完成听课任务,每学期至少1次。部教学管理人员每学期至少听课2次。
4. 听课内容包括:教学环境、教学秩序、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效果等。
5.听课是教师的本职工作之一,是教师教学工作的一部分,鼓励教师互相听课。教师互相听课的目的旨在切磋教学内容,交流教学方法,改善教学效果,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
6.听课事先可不打招呼,授课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其他教师听课;也可以组织重点听课、观摩听课等。听课教师应做好听课记录,认真填写《听课记录本》,表中要有被听课教师的亲笔签名。听课不受专兼职、课程、专业和单位限制。鼓励跨院、系听课。
7.听完课后,听课教师和授课教师要主动交换意见,探讨相关的教学问题。
8.思政部教学秘书负责统计教师听课次数,认真做好梳理总结工作,并在本单位内公布,教务处将结合期中教学检查对《听课记录本》进行抽查。
9.教务处期末将每位教师的听课记录进行汇总,听课情况将作为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期末综合测评的依据之一。
10.对于首次开课的教师,思政部必须会同教务处组织同行教师听试讲,并在实际开课时跟踪听课1—2次;新开课教师也要在开课两年之内去听本院(系)优秀教师的科(至少1—2次),以对新开课教师进行分析帮助,保证新开课教师的教学质量。
11.听课记录本统一到学院教务处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