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2016年4月20日中午,学院保卫处联同江门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江海交通警察大队在我院14栋教学楼前开展“禁止超标助力自行车和汽油机助力自行车进入校园”及交通法规宣传活动,本次交通法规教育宣传活动得到全院师生的热烈响应,纷纷到活动现场观看视频广播及宣传海报等。
在活动现场,摆放了许多违反交通法规的车祸事故宣传海报,一个个血淋淋的案例告诉所有人,无论是走路、乘车还是骑车都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才能保障自己的生命安全;此外,交警人员就交通规则等方面的内容接受师生们的咨询,为每一位师生答疑解惑。在现场,交警部门还运来许多超标助力自行车和汽油机助力自行车进行实体车辆展示,告诉全体师生,为了保障生命安全,拒绝驾乘“两类自行车”。
我院广播台的记者们就本次的交通法规宣传活动对江门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的大队长进行了采访。大队长首先详细讲解了什么是“两类自行车”(即超标电动车和汽油机助力车),并表示这两类自行车因为速度快而容易引发交通事故,故交管部门对于驾驶这两类自行车的人员,将会对其进行扣车和拘留15天,而扣留的车辆将由交管部门通过切割、压扁的方式来进行销毁。当记者问道,若消费者误购买超标车辆后应如何处理。大队长回答道,若误购买超标车辆的消费者应持发票对销售厂家或店铺向工商管理部门提出举报。最后,大队长还表示,关于“两类自行车”的惨案中,大多数的受害者都是学生,因此,他希望通过校园交通法规宣传,使事故发生的可能性降到最低。
此外,记者们还对学院党委李瑞林书记进行了采访,李瑞林书记表示,此次活动是契机,是社会对我们学生的关心,希望通过本次校园交通法规宣传活动,能增加同学们的安全意识,营造交通安全的环境。
通过本次交通法规宣传活动,希望全体师生能提高安全驾驶意识,真正做到文明驾驶,平安出行。(图/馨语广播台记者部 叶民颖 文/馨语广播台编辑部 谭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