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教育督导与教育评价之间的关系

发布时间:2019-10-12 点击量:
        要弄清楚教育督导与教育评价两者之间关系,首先必须明确什么是教育督导,什么是教育评价。
        何谓教育督导?教育督导是督导机构和督导人员在同级或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的授权下,依据国家有关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和教育目标,按照一定的原则、程序和方法,对下级人民政府的教育工作、下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并向同级或上级人民政府反馈信息,提供教育决策依据的活动。
       何谓教育评价?教育评价是依据一定社会的教育性质、教育方针和政策所确定的教育目标和标准,运用一切科学可行的方法和手段,对所实施的各种教育活动效果、教育任务完成情况、教育目标实现程度,以及学生的质量和发展水平进行价值判断的活动过程。从教育督导与教育评价的表述来看,两者既有内在联系,又有明显区别。下面分析其二者的一致性。
      首先,两者都属教育管理的范畴。教育督导是现代教育管理体系中一个相对独立完整的系统,而教育评价则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既是教育督导的任务之一,又是教育督导的重要手段。实施教育督导活动的过程本身也就包含了评估的因素,要增强教育督导的科学性和权威性,提高其信度和效度,必须进行评价。从这个意义上讲,评价是督导的手段,督导以评价为依据,两者作用的对象一致,都是主体作用于客体的行为体现。
       其次,两者实施的基本依据相同,价值取向一致。 同任何一种教育管理活动一样,教育督导与教育评价均需要有明确的实施依据,都需要有正确的价值观作指导。一方面,两者实施的基本依据都是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与法规,它们的最终目的是一致的,均在于“保证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和教育目标的实现。”另一方面.两者一致的价值取向体现为以共同的依据所确定的督导或评价的具体标准。也就是说,要将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以及确定的教育目标具体化,变为相应的、稳定的参照系,作为督导或评价的具体标准。因此.两者的价值取向也是一致的。
       再次,两者实施的基本原则和要求是一致的。一方面,督导要完成“导”的任务,评价要完成“评”的任务,“导”和“评”都必须有充分、可靠的依据。在收集信息资料的范围、对象、途径、手段等方面,两者的基本原则是相同的。另一方面,督导要通过“督”来充分发挥“导”的监控性职能作用,评价要通过 “评”来充分发挥鉴定性的职能作用,“导”与“评”都必须具有较高的信度和效度要求,必须遵循客观性,准确性等基本原则,公正客观、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并提出真知灼见,可供咨询的宏观决策与调控的依据。
        一方面,督导要完成“导”的任务,评价要完成“评”的任务,“导”和“评”都必须有充分、可靠的依据。在收集信息资料的范围、对象、途径、手段等方面,两者的基本原则是相同的。另一方面,督导要通过“督”来充分发挥“导”的监控性职能作用,评价要通过 “评”来充分发挥鉴定性的职能作用,“导”与“评”都必须具有较高的信度和效度要求,必须遵循客观性,准确性等基本原则,公正客观、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并提出真知灼见,可供咨询的宏观决策与调控的依据。
       要指出的是,教育督导与教育评价在性质、功能及实施手段等方面又有明显的不同,其异质性在另文中再作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