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南方职业学院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实施办法 (2019年4月修订)
发布时间:2019-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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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正常入学,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广东省普通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粤府〔2007〕92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广东南方职业学院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保证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正常入学,根据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绿色通道制度,是针对被录取入学、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在提交相关证明后,可缓交全部或部分学费、住宿费,办理入学手续,学校将根据核实后的家庭经济情况及相关规定,分别采取国家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等不同的资助措施,以确保每一位新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无法入学。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被我校正式录取的全日制新生。
第四条 绿色通道申请条件:
1.家庭无经济来源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者或属于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户(建档立卡)或持有《扶贫手册》;
2.家庭所在地为贫困地区,经济收入特别低,生活特别困难者或者属于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户;
3.家庭属于城镇低收入(低保边缘、低保临界)困难家庭;
4.父母均下岗,无固定收入,家庭经济特别困难者;
5.工会组织认定的特困职工家庭子女等。
6.民政部门认定特困供养人员、孤儿、残疾、父母不能履行抚养义务的儿童。
7.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警察子女。
8.因其它一些不可抗拒的原因,学生家庭是否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突发意外事件,致使家庭经济特别困难者。
第五条 申请及审批程序:
1.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凭广东南方职业学院新生入学通知书、盖有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公章的家庭经济情况说明及《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等证明材料,向所在的二级学院提出申请。
2.所在二级学院确认后,填写“广东南方职业学院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申请表”,由各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3.新生持各二级学院审核后的“广东南方职业学院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申请表”到学生工作部(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并领取“广东南方职业学院绿色通道学生学费缓缴申请表”。
4.新生持“广东南方职业学院绿色通道学生学费缓缴申请表”办理相关入学手续。
第六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一步核实其困难情况,根据困难程度,给予国家助学贷款、临时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岗位等资助。经核实不符合资助条件的,须补交相关费用。
第七条 通过“绿色通道”入学的新生,可注册取得学籍资格。
第八条 附则
1.各相关部门要对家庭经济困难新生提供积极、主动、热情的服务,除允许其缓交相关费用先行办理入学手续外,还要帮助其解决生活中存在的其它困难。
2.对于通过“绿色通道”入学的新生,各相关部门要收集相关申请、证明材料,进行备案。
绿色通道学生学费缓缴申请表
学院 编号: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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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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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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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部
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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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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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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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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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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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详细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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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联系电话 |
父: 母: |
应交金额 |
¥: |
现交金额 |
¥: |
申请缓缴金额 |
¥: |
缓缴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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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缴原因 |
□1.已申请获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 □5.孤残学生 □9.单亲家庭子女
□2.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6.烈士子女 □10.无固定经济来源
□3.农村低保家庭学生 □7.残疾人子女 □11.其他
□4.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8.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
(可多选)
其他说明:
学生签名: 年 月 日 |
家长意见 |
家长签名: 年 月 日 |
辅导员
意见 |
经谈话和调查,情况属实,同意办理。
班主任签名: 年 月 日 |
二级学院意见 |
情况属实,同意办理。
签 名: 年 月 日 |
学生处
意见 |
同意办理。
签 名: 年 月 日 |
学院领导意见 |
同意办理。
签 名: 年 月 日 |
备注:本表一式二份,学生处、二级学院各一份、系意见栏签好后即可交费。 广东南方职业学院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