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大力度资助我省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大学生上大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31 点击量:
 
 
 粤府办〔2013〕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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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大力度资助我省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大学生上大学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完善我省大学生助学政策体系,帮助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大学生(以下简称少数民族大学生)顺利完成大学学业,加快促进少数民族聚居区脱贫奔康,省人民政府决定,加大力度资助我省少数民族大学生上大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少数民族大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性
  我省少数民族聚居区主要分布在边远和贫困的山区,经济社会发展远远落后于全省平均水平,特别是教育事业发展较为滞后,当地少数民族大学生在入学、升学等方面比其他地区学生面临着更多的困难,更需要得到党和政府的帮扶。通过扶持少数民族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可以实现就业一人、脱贫一户,较好地实现扶贫脱困的目标。加大力度对少数民族大学生进行资助,是提高少数民族群众文化科技水平、培育少数民族中高层次人才、加快实现少数民族贫困家庭脱贫奔康的需要。各有关地区和部门要将思想认识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上来,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落实相关资助政策,确保每一名少数民族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避免出现少数民族大学生因贫辍学现象。
  二、加大对少数民族大学生的资助力度
  根据我省实际情况,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从2013年秋季学期起,对少数民族聚居区新考上大学的本专科学生在本专科就读期间给予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资助,保障少数民族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少数民族大学生接受本项省财政资助后,原则上不重复享受省财政设立的同类专项资助。
  (一)资助范围:户籍在清远市连南瑶族自治县、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韶关市乳源瑶族自治县,清远市连州市瑶安瑶族乡、三水瑶族乡,清远市阳山县秤架瑶族乡,韶关市始兴县深渡水瑶族乡,肇庆市怀集县下帅壮族瑶族乡,惠州市龙门县蓝田瑶族乡,河源市东源县漳溪畲族乡,以及分布在省内36个县(市、区)的390个少数民族聚居村(包括自然村,具体名单见附件),且小学和初中均在少数民族聚居区中小学就读的新考上全日制本专科院校(含省外学校)的少数民族大学生。
  (二)资助标准和时间:根据我省现行的公办高校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每位学生每学年资助10000元,资助时间为本专科就读期间。
  (三)资金发放:少数民族大学生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及学生注册证明等资料,到所属县(市、区)民族工作部门进行身份认定,经审核符合资助条件的,由县级民族工作部门将资助资金发放给学生本人。县级民族工作部门要将资助大学生名单登记造册,并于每年12月底前汇总报省民族宗教委备案,省民族宗教委将名单汇总后及时函告省教育厅、财政厅。有关资助资金,由省财政厅直接下拨到有关县级财政部门,由县级财政部门拨给县级民族工作部门。
  三、明确工作责任和分工
  各有关地区和部门要高度重视少数民族大学生资助工作,认真负责,密切配合,确保资助工作顺利实施。省财政部门要认真做好资金测算,提前做好资金安排,切实加强资金保障;市、县财政部门要确保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各级教育部门要做好政策宣传解释,确保受资助学生了解政策内容,并协助配合做好学生身份认定工作。各级民族工作部门要全力做好少数民族学生的身份认定和资金发放,确保身份认定和资金发放准确、高效。各高校要认真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认真落实少数民族大学生入学“绿色通道”制度,对因家庭经济困难确实无法缴纳学费的少数民族大学生,一律采取先办理入学手续再补交学费的办法,确保少数民族大学生如期顺利入学。
  四、切实加强监督管理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政策要求,加强对少数民族大学生资助工作的监督管理,认真审核,规范操作,对受资助的学生名单要在当地公布,接受社会和公众的监督,确保资助工作公开透明,确保资助资金专款专用、及时发放。对弄虚作假骗取资助资金的,要如数追回、公开曝光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坚决严肃查处。省将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对资助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通报。

  附件: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一览表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4月28日
 
 
      (每年9月25日前,少数民族大学生根据本办法规定的申请条件及其他有关规定,向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族工作部门提出下一年度资助申请,并递交《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大学生资助资金申请表》(见附件)和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录取通知书(大一新生)、学生注册证明等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二年级以上学生还须提供上一学年度学费、住宿费的有关缴费凭据。由当地发放资助款。)
 
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大学生助学金申请表
 
姓 名   性别   民族  


身 份 证   电话  
学生户口所在地  
联 系 地 址  
小学就读学校  
中学就读学校  
所在大学   专业   年级   学制  
 大学期间受资助情况(写明受资助时间、名称、金额)  
 
 
 
县(自治县、市、区)民族工作部门审核意见 经审核,该考生符合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大学生助学金申请条件。
负责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学生存折账号  
开户行名称  
开户行地址  


 广东南方职业学院学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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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明
 
 
        兹有兹有我校学生            ,身份证号:                          。于      年   月     日入读我校               专业,学制      年,学号:              。已注册大学年级,现为我校在读大学生。
        特此证明。
 
 
广东南方职业学院学生处
        年    月    日        
        附件
        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一览表
县(自治县、
市、区)
乡镇 村委会
广州市 增城市 正果镇 正果畲族村委会
清远市 连南瑶族自治县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
连州市   瑶安瑶族乡
  三水瑶族乡
九陂镇 龙岗、长塘、爱民、联一、双塘、高相村委会
西岸镇 三水、明义、九安村委会
英德市 东华镇 温塘山、九围村委会
横石水镇 溪北村委会
沙口镇 滑水山、蕉园村委会
石牯塘镇 联山村委会
横石塘镇 石门台村委会
阳山县 秤架瑶族乡、阳城镇城北西社区、城北东社区
清新县 三坑镇 布坑(明联瑶族新村)村委会
韶关市 乐昌市 北乡镇 上西坑、前村、新村、下西坑村委会
五山镇 沙田村委会
廊田镇 龙山村委会
曲江区 罗坑镇 罗坑瑶族村委会、罗坑社区居委会
樟市镇 芦溪村委会、樟市社区居委会
枫湾镇 茶园山村委会、枫湾社区居委会
小坑镇 小坑社区居委会
马坝镇 马坝镇府前社区居委会
始兴县     深渡水瑶族乡
罗坝镇 小安、大水、桃源村委会
隘子镇 隘子村委会
司前镇 车八岭、河口、温下村委会
沈所镇 瑶族村委会
顿岗镇 总村、七北村委会
 

县(自治县、
市、区)
乡镇 村委会
韶关市 始兴县 澄江镇 暖田、澄江村委会
马市镇 涝洲水村委会
城南镇 胆源村委会
太平镇 白石坪、罗围村委会
翁源县 官渡镇 镇仔、下陂村委会
龙仙镇 石背、青云、九曲水、贵联村委会
翁城镇 了坑村委会
坝仔镇 上洞村委会
江尾镇 蓝坑、梅斜村委会
铁龙林场 龙化村委会
新江镇 东方、太坪村委会
武江区 江湾镇 江湾瑶族村委会
仁化县 长江镇 高洞、学堂凹、锦江、木溪、河田村委会
黄坑镇 苟井、小溪村委会
丹霞街道办 胡坑、岭田、新东村委会
董塘镇 董塘瑶族村委会
周田镇 雷坑、灵溪、瑶溪村委会
扶溪镇 斜周村委会
南雄市 主田镇 大坝、高峰、窑合、主田村委会
乌迳镇 鱼塘、坪塘村委会
界址镇 马芫村委会
全安镇 全安、古塘、杨沥、陂头村委会
邓坊镇 邓坊、赤石、赤马、洋西村委会
黄坑镇 塘源、社前、小陂、许村、溪塘村委会
珠玑镇 聪辈、珠玑、里东、罗田村委会
水口镇 水口、泷头、云西、石庄村委会
江头镇 鱼仙、涌溪、江头村委会
帽子峰镇 洞头、上龙、富竹村委会
雄州街道 观新、荆岗村委会
油山镇 古城、锦陂村委会
湖口镇 岗围村委会
古市镇 丹布、柴岭、古市村委会
南亩镇 南亩、官田、芙蓉村委会
百顺镇 杨梅村委会
澜河镇 葛坪村委会
  乳源瑶族自治县  
 

县 (自治县、
市、区)
乡镇 村委会
河源市 源城区 埔前镇 圩镇、双头村委会
东埔镇 白岭头、黄子洞、高塘村委会
东源县   漳溪畲族乡、城镇新源新村
新港镇 双田村、龙镇村、半坑村、斗背村、坡头村
叶潭镇 半埔畲族村、圩镇
半江镇 积洞、治溪村委会
骆湖镇 上欧、小水、杨坑、下欧、枫木、尖锋、
骆湖、致富、江坑村
仙塘镇 圩镇、热水村、木京村、徐洞村
蓝口镇 花径畲族村、蓝口圩镇、蓝口围、齐坑、铁场埔、
土坡、隔水、牛背、塘心、扬柳、秀水、培群、
角塘、新民、派头、新光、车头山、径背村
黄村镇 黄村圩镇、万禾、永新村
上莞镇 百坝、李白、新南、新轮、新民、太阳、
圩镇、下寨、红旗、常尾、冼村村委会
灯塔镇 圩镇、黄埔地、白、高车、安平、结游草、
印岗、新围、下围、新江、犁园村
顺天镇 枫木、金史、白沙、大坪、圩镇村委会
涧头镇 圩镇、新中、中娥、东坝村委会
双江镇 圩镇、下林、双江、新寨、桥头、
高坡村委会
船塘镇 龙江、李田、凹头、老围、圩镇、许村、铁坑、
岭头、新寨、流石、主固、三河、黄沙、
车头、小水、群丰、滑滩、青峰村委会
黄田镇 久社、方围、圩镇村委会
康禾镇 圩镇、南山、雅陶村委会
柳城镇 圩镇、下坝、柳城村委会
龙川县 老隆镇 莲塘、涧洞、联亨村委会
田心镇 甘陂村委会
佗城镇 大江、东瑶、塔西村委会
龙母镇 藕塘、洋田村委会
丰稔镇 连东村委会
黎嘴镇 虎口村委会
麻布岗镇 阁前村委会
上坪镇 热水村委会
 
 
县 (自治县、
市、区)
乡镇 村委会
河源市 连平县 油溪镇 茶新、大塘、荣新村委会
元善镇 街道、南湖、城南、城东、新龙村委会
陂头镇 蒲田、蒲前、贵联村委会
内莞镇 蓝州畲族、大水、小水、桃坪村委会
高莞镇 二联村委会
和平县 东水镇 长热、成源、莫丰、增坑、新坪村委会
长塘镇 鹅塘、木龙、秀河、罗福、四围、暖水村委会
林寨镇 石塘、严村村委会
上陵镇 黄沙、富良村委会
合水镇 丰岭村委会
彭寨镇 同兴村委会
下车镇 云峰村委会
礼士镇 澄心村委会
阳明镇 龙湖、丰道村委会
梅州市 丰顺县 潭江镇 凤坪、畲族村委会
阳江市 阳春市 圭岗镇 南冲、三新、山塘、小水、圭岗、
上垌、大朗、淡荡村委会
松柏镇 青山、新光、新朗、云容村委会
河朗镇 凌霄、云帘、大竹村委会
永宁镇 横垌、铁垌、坡楼、马山村委会
陂面镇 石尾、湾口、三朗村委会
春城镇 崆峒、三丰、合岗、城北、头堡、
新云、春城村委会
合水镇 潭震、高塘村委会
岗美镇 轮岗村委会
马水镇 东风、中岗、石录村委会
三甲镇 庞洞村委会
春湾镇 清水塘、爱国、新明、廖施、刘屋寨、
欧垌、三乡、山中间村委会
石望乡 中垌村委会
阳东县 北惯镇 新后村
 

县(自治县、
市、区)
乡镇 村委会
惠州市 龙门县 蓝田瑶族乡、龙城镇街道
惠东县 大岭镇 碧山村委会
多祝镇 长坑、永和村委会
博罗县 横河街道办 嶂背畲族村委会
肇庆市 怀集县 下帅壮族瑶族乡
中洲镇 会龙村委会
汕尾市 海丰县 鹅埠镇 上北畲族村委会
潮州市 饶平县 饶洋镇 蓝屋畲族村委会
  凤凰镇 石古坪畲族村委会
潮安县 归湖镇 溪美、碗窑、山犁村委会
  文祠镇 李工坑畲族村委会
湘桥区 意溪镇 古庵、贵坑、荆山村委会
茂名市 信宜市 朱砂镇 琶垌村委会
钱排镇 云开村委会
新宝镇 桂垌村委会
化州市 文楼镇 塘表村委会
平定镇 那宾村委会
湛江市 廉江市 河唇镇 东村、上村、姜家垌、龙平、
山祖、良塘、横窝村委会
石颈镇 平坡、平城、新屋、扬名水、山埇、
东埇、蒙村、鹿根垌、石颈村委会
长山镇 石滩、文林、盛龙、凌垌、那凌、
茅田、罗村、横州坡村委会
塘蓬镇 上山村委会
高桥镇 李村村委会
汕头市 南澳县 后宅镇 永兴村
揭阳市 惠来县 鳌江镇 新林村
揭东县 登岗镇 安乐村
云浮市 罗定市 加益镇 合江村
郁南县 宝珠镇 大林村
 
 
 
 
 
 
 

附件1:“南粤扶残助学工程”申请表
附件2:注册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