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院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5-24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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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广东省高校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评估工作的通知》(粤教助办函〔2017〕15号)文件精神,为做好精准资助工作,按照工作部署,计划今年秋季学期在全省高校正式上线使用《广东省高校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评估信息管理系统》。为确保系统在全省的顺利应用,请各系提交在校学生信息和家庭经济信息,并报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比对结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交学生数据

(一)录入学生相关信息

各系请在5月19日前将学生信息和家庭经济信息录入“家庭经济信息采集表”模板中,并以系为单位提交学生不愿意录入“家庭经济信息采集表”的复印件(因系统没有名单,这些学生将不能申请和获得2017年以后的国家三金);在5月26日前将学生相关的信息,录入在“ 16级在校学生信息录入” 模板,审核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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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后提交。

(二)录入的范围

录入的在校学生信息包括除今年7月毕业外的全部专科学生。

录入的家庭经济信息包括学校已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本专科学生(不含今年7月毕业的学生)。

(三)做好统筹协调

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评估是落实国家教育精准扶贫任务的重要工作,是做好精准资助的基础工作。省教育厅将把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评估工作作为绩效考评和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各系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评估工作。

二、报送比对结果

各系在系统中录入在校学生信息和家庭经济信息后,全省进行统一划线定档,确定困难学生等级。各系将系统评估结果和学校认定结果进行比对(届时由学院助学中心提供),填报困难学生认定结果比对表(附件),并在6月9日前电子版报送至学院学生助学工作管理中心。

联系人:

张仕福,电话:3073066,电子邮箱:82491987@qq.com。

附件:1、“16级在校学生信息录入” 模板

2、广东省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比对表

 

广东南方职业学院学生助学工作管理中心   

2017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