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学生成绩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17-06-29 点击量:
为了规范网络学生成绩管理,提高学生成绩录入的时效性和准确性,便于学生及时核查成绩,根据《武汉理工大学网络教育教学过程管理规范》,特制定本规定。
一、网络学生课程总评成绩的计算
1、2013秋季及以前的学生课程总评成绩按:总评成绩=“卷面成绩×70%+平时成绩×30%”计算;网络学生的平时成绩根据学生提交网上作业情况确定;没有网上作业的课程,学生的平时成绩由校外学习中心根据学生课程考核、考试和考勤情况确定(个别课程也可以把卷面成绩作为总评成绩)。
2、2014春季及以后的学生课程总评成绩按:课程总评成绩=平时成绩×40%+卷面成绩×60%,其中平时成绩=网上作业×30%+课件点播×5%+网上学习园地互动×5%,其平时成绩由学生提交网上作业,点播课件,参加学习园地互动自动生成;课件点播3小时得1分,满分5分;参加一次网上互动,提交一个问题得1分,满分5分。请各校外学习中心及时通知学生,按时完成网上作业,认真点播课件学习,积极参与网上互动,获得相应的自学成绩。  
二、网络学生课程考试(考查)成绩的录入
1、考查课程成绩的录入:考查成绩须在规定的时间上报教务部,考查成绩单必须从学院网上的成绩管理处下载《成绩登记表》;上报的考查成绩单须注明课程名称考试时间;阅卷老师须亲笔签名并加盖学习中心公章,学院教务部每学期开学前完成联考卷面成绩的录入工作。
2、统考课程成绩的录入:统考课程的空白成绩单由学习中心在网上下载后统一放入试卷袋中,空白成绩单上须注明考试时间及考试课程名称,统考卷面成绩在每学期开学一月内录入。
3、平时成绩的录入:网上作业成绩在学生提交网上作业后自动生成;学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完成并提交网上作业。
4、考查课程成绩的上报时间:每学期放假前
5、总评成绩上网后两周内各学习中心反馈成绩问题给学院教务部,以便及时处理漏登误登等情况,必要时可申请试卷查询。
三、实践性教学环节成绩上报时间:
1、毕业设计(论文)、毕业实习成绩上报时间:春季6月10日前,秋季12月10日前;
2、课程设计成绩上报时间:按该课程开设学期同时上报;
3、所有成绩上报表格应按照学院要求的模板。
四、毕业审核表(初审)的上报
《毕业生审核表》(初审)请各校外学习中心在每年春季6月初、秋季12月初报教务部,毕业生审核表请各单位先进行初审,成绩符合格的才上报。
 
本办法从2014年2月17日期执行,由武汉理工大学教务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