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创造性,做好2015年优秀教师评选工作,根据《广东南方职业学院优秀教师评选办法》(广南院人字〔2012〕22号),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评选优秀教师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注重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的原则,坚持标准,宁缺毋滥。
二、评选范围:本院在职在岗各系部专任教师。
三、评选名额:本届评选优秀教师18名。
四、评选的组织机构:成立广东南方职业学院2015年优秀教师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
组长:何国臣
成员:王运泉、黄辨非、张远志、黄斌昌、刘坤、黄学良、陈玉笙、谢忠前
五、申报评选资格,申报评选优秀教师的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高校教师资格证。
2、在本院教学工作岗位上工作两年以上。(2013年4月1日前入职)。
3、近二年内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
4、近一年内无发生教学事故和其他纪律处分。(2014年3月1日以来)。
5、近一年内请事假累计不超过5天,病假累计不超过15天,无旷工现象。(2014年3月1日以来)。
六、评选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素质,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遵纪守法、师德高尚、治学严谨、为人师表、在师生中有较高的声誉。
(二)努力学习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教育思想,刻苦钻研业务,积极参加各项教改和科研活动,作风正派,坚持原则,较高质量的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在教育创新、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成绩突出。
(三)爱岗敬业、勤奋工作、求真务实、顾全大局、勇挑重担、尽职尽责,能创造性的开展教育教学工作,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和团队合作精神。
(四)参评的教师除具备上述条件之外,还应近二年内(2014年3月1日以来)具备以下条件中的两条以上:(并作为附加评分标准)
1、在省(部)级以上公开出版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研究论文2篇以上(每篇5分),或一部专著教材出版(主编8分,参与者5分)。
2、在核心刊物上发表一篇以上学术论文(每篇8分)。
3、指导学生在国家级竞赛中获前3名(第一名10分,第二名7分,第三名5分);获得省级竞赛三等奖以上(一等奖6分,二等奖5分,三等奖4分);获得市级竞赛三等奖以上(一等奖4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
4、积极参与科研项目或精品课程建设:校级科研项目、精品课程建设(主持者5分,参与者2分)或省级科研项目精品课程建设(主持者8分,参与者3分)。
5、获得市级以上各类奖励三等奖以上(市级一等奖5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省级一等奖7分、二等奖5分、三等奖3分;国家级一等奖15分,二等奖12分,三等奖10分)。
6、取得双师素质教师认定条件的(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教师系列中级职称和与本专业实际工作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执业资格)(5分)。
七、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个人申报(4月29日-5月10日),申报评选人,对照评选条件撰写先进事迹材料,填写《广东南方职业学院优秀教师申报表》,5月10日前由各系部收集汇总后,连同申报材料和佐证材料交人事处。
申报人需提交以下材料:
1、申报表;
2、先进事迹材料;
3、高校教师资格证复印件;
4、双师素质教师有关证件复印件;
5、有关发表论文(著)复印件(封面、目录、正文);
6、有关科研项目获奖证书复印件;
7、其他有关附加分的材料复印件。
(二)资格审核(5月11日-5月16日)
学院优秀教师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申报参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确定参评人员名单,报领导小组审核后公示参评人员名单。
(三)初评(5月23日-6月10日)
1、测评:召开优秀教师测评会议,在参评人员进行个人述职的基础上(述职要实事求是,事实清楚,简明扼要,1000字以内),评选领导小组成员根据申报人员的德才表现、工作实绩以及综合素质情况进行评分。
2、确定初评人员名单,在综合评分90分以上人员中,进行定量与定性的初评,并确定初评人员名单。
(四)公示:优秀教师初评人员在全院公示7天无异议后,报学院审批。
(五)学院审批:学院党政办公会议根据领导小组初评人员名单讨论通过。(6月底前)
八、奖励办法
1、优秀教师获得者,学院授予“广东南方职业学院优秀教师荣誉称号”。
2、通报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和颁发奖金3000元。
3、在上级评优表模中优先推荐。
九、本实施方案解释权归人事处。
附件:1.广东南方职业学院优秀教师申报表
2.2015年优秀教师申报材料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