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6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5-18 09:08 点击量:

各二级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 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关于做好2026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基本政策

(一)政策要点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办理的助学贷款,需要的同学必须每年进行一次生源地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额度为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不超过20000元;贷款期限按剩余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最短6年确定;利率按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Y-70个基点(即LPR5Y-0.7%)执行;自毕业当年起自付利息,可享受5年的还本宽限期(还本宽限期内只需偿还利息);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资助。

(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被广东省内外地方高校录取的全日制大学新生或全日制在校生;

3.学生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县级市、区);且家庭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国家助学贷款。

(三)申请流程

满足上述“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对象”条件的贷款学生通过电脑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以下简称学生在线系统,网址:http://sls.cdb.com.cn)或手机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APP注册并按指引填写相关信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未经预申请的学生需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表》(以下简称《认定表》)并个人承诺。

1.首贷。首次贷款学生(含高校录取新生和高校在校学生)携带《申请表》(未经预申请的学生还需携带《认定表》)、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或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生与共同借款人(家长)各自的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与共同借款人前往户籍所在地县级(县级市、区)资助中心办理申贷手续,签订借款合同。

2.续贷。续贷学生可自行选择远程续贷或现场办理。远程续贷办理流程:通过电脑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或手机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APP更新个人及共同借款人相关信息—提交续贷申请—学生核实个人信息—选择办理模式(选择“线上签订合同”)—合同信息确认—身份认证—确认提交—接收回执验证码。

二、时间安排

(一)合同签订(7-9月)

县级资助中心审核借款学生的申贷材料,签订借款电子合同后,向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明确还款责任并打印《借款合同》,为学生出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以下简称《受理证明》或受理回执)。

(二)回执录入和贷款发放(9月-11月)

1.学校录入回执。已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入学后需及时向辅导员上交《受理证明》或受理回执,由学校资助管理部门完成回执录入工作。

2.贷款发放。学校录入回执后,学生贷款正式生效,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按程序将分批发放贷款至学生贷款账户(支付宝或招商银行账户),再划扣到学校学费账户,用于缴纳学生学费和住宿费,剩余部分资金留在学生贷款账户作为个人生活费,不得用于抵扣其他费用。



广东南方职业学院学生处        

        2026年5月18日             


【来源单位:学生处   初审:杨立棉   复审:陈玲珠   终审:张仕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