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国家助学贷款预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7-01 点击量:

各系:

各系家庭经济困难的同学需要申请2016-2017学年度国家助学贷款的,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国家助学贷款预申请的对象:

本校全日制在读学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国家助学贷款预申请时间:

201695-2016925

三、国家助学贷款预申请办理程序:

1、借款学生提出书面申请,内容包括申请理由、家庭经济状况、学习及表现情况等。

2、各系对借款学生借款申请材料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进行初审和公示,并将初审通过的名单(包括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本)统计、汇总后报学院助学中心。经批准后,学生必须在网上(www.csls.cdb.com.cn)填写资料和申请贷款,否则无效;并填写《国家助学贷款审批表》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校助学贷款申请表》(两个申请表均一式二份,双面打印在班主任群、学院助学群下载)。

3、各系组织借款学生填写《审批表》,并根据《审批表》要求,由借款学生提供如下材料:

1)身份证、学生证(或入学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在校期间的学业成绩单。

2)家庭户口簿首页及家长单页等复印件。

3)家长承诺书。

4)提供当年的村(居委)、镇、区(县)以上三级民政部门关于借款学生及其家庭经济状况的证明。

420161018日,各系把预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的资料(包括助学贷款的相关表格、汇总名单的纸质资料和电子版资料)上报学生处学生资学管理中心。

四、国家助学贷款需提供的资料:(均为一式两份)

1、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

2、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可手写或审批表里P5“家庭经济困难证明”那页、原件1份、另3份可复印)

3、家长承诺书(在审批表里)

4、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

 5、长的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复印件和审批表里签名家长的户口本的家长单页复印件(或父母双方)

6、上学年一年的各科成绩、一年的考勤。(若有2科不合格(含2科);有多次迟到,2节以上旷课或受到处分;一律不得申请助学贷款。(原件1份、另1份可复印)

五、其他事项:

1、针对国家助学贷款的相关问题,会放在广东南方职业学院工作群、班主任工作群(网站),请各系通知需要申请的学生查看。

2、学生申请助学贷款的相关表格资料放在班主任工作群、广东南方职业学院助学群的共享文件里面。

3、各系要向申请的学生明确以下三点:

1)因贷款名额有限,各系大三学生应减少贷款名额(因最后一年外出实习和工作,有收入),将贷款名额的机会让给大一、大二学生。

2)提供的资料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

3)国家助学贷款并不是免费贷款,贷款学生必须在毕业后需付息还本。要向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说明助学贷款违约的后果。

4)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必须要写有父母从事的职业,收入的来源、家庭成员就读的情况。

5)国家助学贷款的还款程序

    第一、还款手续较为复杂,进行还款要有:银行卡号及密码、银盾密码、助学支付宝帐号及登录密码

第二、进入助学系统网www.csls.cdb.com.cn 进行操作。

第三、现每天都可以申请还贷款(以前是每月1日—10日)进入系统网申请提前还款,可每次还500元(含)以上的还款。毕业生在未还清贷款的,每年必须在1215日前上网还清当年的利息,否则会上中国人民银行黑名单,以后不能办理银行一切业务,更不能办以后的贷款买房买车等;不能办理出入境(如澳门、香港、台湾、外国)、也不能座高铁、飞机。

请各系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做好2016--2017学年度国家助学贷款预申请工作,确保我院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目标的实现。

                       

                         

   广东南方职业学院学生处助学中心

  201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