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国家助学贷款预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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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
2015年为我院2009级贷款学生第一笔贷款到期还本、还息的第一年,责任重大、任务艰巨。请各系必须在6月份召开一次本系助学贷款还款工作专项会议、在校贷款学生还款操作会议,对本系贷款工作进行全面梳理,找出问题,制定工作方案,加强助学贷款违约风险防范。现将追缴到期还款、提前还款的操作方法的通知如下:
1、还贷款期限
2009级已毕业未还清贷款的同学,今年已进入了第一笔贷款的还本期限,必须在8月或9月内还清第一笔贷款的本金和利息(各人还款期限都不同,必须上助学网看清楚),各系必须通知学生本人进行还本、还息。2010级同学第一笔贷款的本金和利息在2016年8月或9月到期;2011级同学第一笔贷款的本金和利息在2017年8月或9月到期;2012级同学第一笔贷款的本金和利息在2018年8月或9月到期;必须在到期日前还清,否则上黑名单。毕业前未还清的,自毕业7月1日起自付利息(银行自动计算),必须在每年12月10日前后上助学网操作归还利息。
2、逾期或违约后果
贷款若逾期归还或违约,则上黑名单,一辈子就会留下污点。以后不能办理银行一切业务,包括贷款(买房买车等)、出入境(如澳门、香港、台湾、外国)、也不能座高铁、飞机。切记!
2、还本还息操作
每次还完款,必须将还款的结算凭证(回单)要同时发给助学中心张老师、班主任、辅导员邮箱。并自己打印出来,办理毕业时,带到14123室。
3、附联系电话
当学生遇到贷款还款网上操作有问题,可以在群上讨论或与老师联系:工商系(旅游)3070036、工程系3073050、信息系(计机)3079962、经贸系(外语)3073058、助学中心 张老师 3073066。
广东南方职业学院学生助学工作管理中心
201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