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南校区开展2023级心理委员培训活动

发布时间:2024-04-12 10:52 点击量: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心理委员队伍建设,帮助心理委员更好的扮演自己的角色,履行工作职责,提高心理委员对大学生常见心理问题的识别和应对能力,充分发挥心理委员在大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中的作用,4月9日,我校心理健康中心在南校区3308课室开展了2023级心理委员培训活动,主讲人为心理健康中心陆锦兰老师。

(培训现场)

       陆老师主要从心理危机预防、心理危机预防架构、心理危机识别、心理委员的职责、以及自我保护与自我界限/边界等五个方面进行了讲解,其中重点强调心理委员的工作任务是开展相关的心理健康知识的普及与宣传、帮助新同学适应大学环境、及时向辅导员汇报各类疑似心理问题的情况,积极参与心理危机干预中的精神支柱和安全监护工作等。   


(陆锦兰老师进行讲解)

(23级各班心理委员们认真听讲)

       此次培训使心理委员认识到了班级心理委员在心理健康工作的重要性,掌握了初步的危机识别和干预能力,对预防和减少校园心理危机事件的发生以及帮助有心理困扰的同学具有积极效果。
       心理委员是学生中的骨干,此次培训不仅提升了各班心理委员的技能,也强化了心理委员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使他们能够更加积极主动和有效地开展工作。

 律处分,如警告、严重警告甚至记过处分。
       (四)对于教职工违规停放共享自行车的,将由所在部门进行批评教育,并视情况在全校范围内进行通报。情节严重的,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若违规停放行为严重影响校园秩序,如堵塞消防通道导致紧急情况无法处理,将给予更严厉的处罚。除纪律处分外,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举报与通报机制
       鼓励全体师生对违反校园共享自行车使用规范及停放规范的行为进行举报。保卫处、书院管理中心、学生处等部门将对举报情况进行及时核实和处理,并对处理结果视情进行全校通报。
       八、监督管理
       学校每天安排保安及每栋书院辅导员就近进行监督管理和劝导提醒。保安负责巡逻校园,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使用共享自行车的行为;辅导员则对本栋书院的学生进行宣传教育和日常监督。对于初次违规的学生,保安和辅导员应及时进行劝导和教育,告知其违规行为的危害和正确的使用方法。
       九、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保卫处、书院管理中心、学生处等部门负责本规定的具体实施、监督与解释。

初审:伍颖琪
复审:陈玲珠
终审:张仕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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