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下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我校开展2026年下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认定人员范围
在我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截至2026年12月31日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国家及我省规定的高校教师资格申请条件的下列在职在岗人员:
(一)学校拟聘用的专任教师(在校承担相应专业教学任务、与学校签订1年以上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
(二)学校专职辅导员(任教学科原则上应为思想政治类)。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申请人应当具备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所持学历为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包括自学考试、业余大学、夜大、成人高校<含全日制>、网络学校<函授>等)和经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港澳台学历和国外同等学历。
(三)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函〔2013〕1号)要求,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含县级)体检合格。
(四)普通话水平条件
1.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2.副教授及以上高校教师系列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申请人对普通话水平测试不作要求。
(五)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参加教育学、心理学补修并取得成绩合格。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人员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须参加广东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补修且考试成绩合格(2024年3月后取得的教育学、心理学补修成绩有效期为5年)。广东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补修组织实施工作按《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调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补修高校等事项的通知》(粤教继函〔2018〕49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补修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和广东省年度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通知文件规定执行。
2.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并取得成绩合格。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人员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应按照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办法和标准接受测试,并达到合格标准。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由各校根据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办法和标准组织实施。副教授及以上高校教师系列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申请人员对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不作要求。
(六)无犯罪记录及从业禁止情况
1.内地(大陆)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省教育厅到公安机关统一核查。
2.港澳台居民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澳门申请人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的,由学校与省教育厅师资管理处联系出具。
3.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在作出教师资格认定结论前,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申请人在教师资格认定任何环节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的,一经查实,自发现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三、认定工作安排
(一)报名
申请人10月10日9:00至10月19日17:00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实行网上实名报名,学校及时通知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进行账号注册和认定报名,逾期不得补报。申请人应根据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个人信息。申请人网报指南详情见附件1。其中:
1.学历鉴定以及普通话水平核实由申请人在申报时在线核验,如核验不成功的,需提供有关佐证材料(具体见“申请人网报指南)。
2.体格检查:参加江门市人民医院或江门市第二人民医院的体格检查、由学校向医院统一收集体检报告。今年入职学校体检的报告时间在2026年4月9日后的申请人,体检报告在半年有效期内,可无需体检。妊娠及哺乳期(一年内)的人员可申请免除胸部透视项目检查,其他项目按照体检要求进行。领取教师资格证书时需补齐胸部透视项目检查报告。
3.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参加所属二级学院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二)审核、查验及确认
1.二级学院在10月26日前完成认定申报的核实工作、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组织实施工作以及所有书面材料的提交工作。提交书面材料包括:学历鉴定和普通话水平测试原件和“学信网”或国家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验证证明材料(仅指在线核验不成功人员)、体检报告(不含体检报告在半年有效期内人员)、教学能力测评表、《2026年下半年高校教师资格证申请认定汇总表》(附件3)
2.学校于11月10日(星期五)前完成审核、查验及确认工作,具体包括: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工作安排,妥善组织学校申请人员开展学历鉴定、普通话水平测试、体格检查、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等工作,组建教师资格专家评议委员会审查本校申请人员的申请材料,在“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https://queren.jszg.edu.cn)对申请人给出相应确认结论,并将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的申请人员以学校为单位正式行文向广东省教育厅申报。
3.省教育厅将在规定时间内作出教师资格认定结论,并将认定结果反馈学校。符合法定认定条件的,颁发《教师资格证书》。
四、工作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按照规定时间节点合理安排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各环节工作,确保认定工作顺利有序开展。
(二)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我省教师资格认定政策,对申请对象、范围和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查验,严禁为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或材料。对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单位和个人,我厅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三)要仔细核对申请人填报信息的准确性,如有错误,提醒申请人及时更正。要特别注意对教师资格证书上打印信息项的核查审验,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证件号码、资格种类、任教学科、认定机构名称等。仔细核查申请表上需要使用的申请人报名上传的个人照片和承诺书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清晰等。
附件:1.申请人网报指南
2.2026年下半年高校教师资格证申请认定汇总表
广东南方职业学院
2026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