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深入推进我校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学校现代职业教师高质量发展,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25年“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范围
(一)具有教师资格的专任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公共课教师。
(二)具有教师资格并实际承担教学任务的行政人员及其他人员。
(三)正式聘任的校外兼职教师。
二、认定标准条件
按照《广东南方职业学院“双师型”教师认定与管理办法(修订)》(校人字[2024]8号)标准条件执行。
三、申报认定流程和时间安排
(一)教师自主申报
1.初次申报的教师应根据自身情况,对照省和学校的标准条件,于2025年6月17日前通过《广东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系统》(网址:https://dpta.gpnu.edu.cn)注册个人账号。
2.初次申报和晋级申报的教师根据申报层级的条件标准提交业绩佐证材料材料。每一项业绩佐证材料要按照申报系统上的业绩解读提示来准备,填写《广东南方职业学院“双师型”教师认定材料目录》(见附件1),连同佐证材料上传申报系统,纸介质材料交所在二级学院。(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前)
(二)审核
1.资格审查。人事处组织人员对各二级学院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任职资格条件的审核。(完成时间:2025年6月18日前)
2.各二级学院负责收集整理本院的申报材料,对申报人的材料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全面初审,并对申报人的品德能力、业绩贡献进行全面考核和推荐(师德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并对专业实践能力部分进行初审,初审后填写《“双师型”教师申报材料初审表》(附件2)连同申报汇总表(附件3)、纸介质材料交人事处。(完成时间:2025年7月2日前)
3.教务处、科研处负责对教学研究部分的业绩材料进行初审。(完成时间:2025年7月5日前)
4.学校审核。人事处对申报人的所有材料进行全面审核、对申报高级“双师型”教师进行推荐(完成时间:2025年7月15日前)
(三)机构认定与公示
1.人事处组织专家对申报初级、中级“双师型”教师资格的进行评审和集体评议,确定通过人员名单。(完成时间:2025年9月10日前)
2.对通过评审评议的“双师型”教师进行公示(5天)。(完成时间:2025年9月17日前)
(四)上报备案发证
1.于2025年9月30日前向省教育厅报备通过学校初、中级“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的教师名单。
2.抽检符合工作结束后,省教育厅将对认定通过的教师,通过《广东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系统》制作电子证书,申报教师可登录系统自行下载打印本人证书。凡取得省“双师型”教师资格的教师,需把该证书的电子版以PDF格式发送人事处保存备案,电子文件命名格式为“2025年双师+教师姓名+申报大类+级别”,如:2025年双师+张三+英语+中级。
四、组织管理
(一)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分管教育工作的副校长为副组长的广东南方职业学院“双师型”教师认定领导小组,成员由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学校2025年“双师型”教师认定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工作。
(二)设广东南方职业学院“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教师发展中心等部门组成,组长由人事处处长担任。办公室负责学校2025年“双师型”教师认定的资格审查和日常管理工作。
(三)各二级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班子成员及教研室主任为组员的2025年“双师型”教师认定考核推荐小组,负责本学院的“双师型”教师认定的材料收集、整理和审核工作以及对申报人的考核推荐工作。
五、相关工作要求
(一)广泛宣传动员。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双师型”教师申报认定工作,广泛宣传“双师型”教师资格的重要意义、认定的政策条件、流程和学校有关激励政策,激发教师的申报热情,进一步提高参与度和积极性,做到应报尽报。
(二)压实责任,优化审核流程和操作规范。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学校各环节的工作要求和完成时间节点落实到责任人,对申报人的申报材料进行全面审核,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工作的时效性,按时按质完成各项工作。
(三)科学评价认定。学校坚持以同行专家评价为基础的评价机制,对申报人的师德师风、教育教学、专业建设、专业实践以及专业研究等进行客观综合评价,不断提高认定质量。对每位申报人的材料,组织不少于7名专家集中评议,三份之二以上专家评议通过即为认定通过。本年度申报认定的教师不作为专家人选。
(四)严格遵循认定标准和程序开展工作。省教育厅将对认定工作流程、认定材料的真实有效性、专家组构成合理性、认定结果准确性等进行抽检复核。对于抽检复核不通过率较高的学校,将责令限期整改,若整改不到位或问题严重,或连续两年列入抽检复核整改的单位,将被取消自主认定资格,并进行全省通报。各二级学院和相关职能部门必须严格遵循认定标准和程序开展工作,对申报人的业绩材料进行负责认真、细致的审核。
(五)申报人员要认真查阅申报认定标准条件,按照要求认真填写《“双师型”教师认定材料目录》,提供真实准确的证明材料。对提供材料不实和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系统申报(6月30日前)的后果自负。
(六)加强部门协调。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要按照“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标准严格审核,确保申报认定各环节工作有序推进、高质量完成。
附件:1.“双师型”教师认定材料目录
2.“双师型”教师申报材料初审表
3.“双师型”教师申报汇总表
广东南方职业学院
202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