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广东省第二届职业教育"大有可为"征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27 00:00 点击量:

各二级学院

根据广东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关于举办第二届职业教育“大有可为”征文活动的通知》(粤职学会分20252)的精神和要求,为做好征文工作,进一步展示学校职业教育成果,现将相关要求和安排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委“1310”具体部署,展示职业教育赋能乡村振兴、“双百行动”、文化强省、绿美广东、省全口径全方位融入式帮扶粤东西北基础教育工作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职业教育前途广阔、大有可为的成果。

二、征文范围

征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范围:

1.职业教育的使命担当

2.职业教育赋能乡村振兴

3.职业教育赋能“双百行动”

4.职业教育赋能文化强省

5.职业教育赋能绿美广东

6.绿美广东与青年使命

7.乡村振兴与青年使命

8.“双百行动”与青年使命

9.文化强省与青年使命

10.职业教育“新双高”建设

11.职业教育赋能省全口径全方位融入式帮扶粤东西北基础教育工作

12.省全口径全方位融入式帮扶粤东西北基础教育工作与青年使命

三、征文对象

学校全体教师、学生。

四、征文类别

本次征文分文学作品、学术论文、调研报告三类,要求分别如下:

(一)文学作品

与征文范围有关的散文、随笔、诗歌、演讲稿、微型小说均可,字数2000字以内。

(二)学术论文

主题鲜明突出、立意新颖、格式规范,引用准确,字数5000-8000字为宜。

(三)调研报告

立场正确、观点鲜明、逻辑严谨、说理透彻、结合实际、有较高理论和实践价值。

五、征文要求

(一)所投稿件必须是独立原创且未曾在任何报刊或其他公共媒体(包括互联网)上先行刊载过,并保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在内的合法权益。主办方因使用征文作品遭受的一切损失和法律责任将由投稿者承担,请投稿者自留备份。

(二)主办方有权对征集作品以在公众号刊登等方式无偿使用,原作者享有署名权,投稿行为即视为同意以上条款。

(三)投稿作品查重率不得高于20%(含20%,超过者一经发现,主办方将取消评奖资格,因此建议投稿者自行查重。

(四)征文活动不向投稿人收取任何费用。

六、工作要求

(一)学校成立职业教育“大有可为”征文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教学工作的校领导任组长,组员由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和宣传部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本次征文稿件(作品)的遴选推荐工作。

(二)各二级学院成立以院长或分管教学工作副院长为组长的征文活动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征文活动的宣传发动和遴选推荐工作。各二级学院要抓住本次征文活动的契机,发动全体师生积极参与本次活动,写好新时代职业教育故事、讲好新时代职业教育故事,通过征文进一步展示学校职业教育成果、提升教师能力素质、激发和提高学生的青年使命。

(三)本次学校拟向省职业技术教育分会推荐优秀征文20篇,各二级学院应按以下分配任务向学校推荐优秀征文(包括文学作品、学术论文、调研报告):交通学院、体育部1篇;建设工程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各2篇;管理学院、财经学院各3篇;智能制造学院、信息学院、医学院各4篇。

(四)稿件报送时间和方式。即日起至202564日为投稿时间。以各二级学院为单位,将作品(含纸质版和电子版)于64日前报至学校人事处朱淑仪,其中电子版以作品类别+征文标题+作者+二级学院名称+职务职称+联系电话的格式发至邮箱,邮箱地址:2415919257@qq.com。作品经学校遴选后,由人事处按照主办方要求统一在指定的平台上完成相关报送工作。报送后、主办方截止时间前,如作者确需对作品进行修改的,作者与学校人事处联系,联系人:朱淑仪,3070017

 

附件:关于举办第二届职业教育“大有可为”征文活动的通知(粤职学会分20252

         

     广东南方职业学院

                               2025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