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学生管理体制转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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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部)、处(室)、中心(馆):
为切实做好以系部为主体“辅导员+兼职班主任”学生管理工作体制,向在学院领导下,以系部为主体的专职辅导员学生管理体制的转制工作。根据董事会的意见和人事处《关于撤销兼职班主任岗位增设专职辅导员岗位的通知》(人字〔2015〕17号)文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本学期内实行兼职班主任和专职辅导员双轨并行的学生管理制度
(一)延长兼职班主任任职期限,原定从2015年9月1日起撤销兼职班主任岗位,延期至2016年2月底撤销兼职班主任岗位。原2013、2014级各班兼职班主任继续履行兼职班主任岗位职责。
(二)2015级新生由专职辅导员管理,各辅导员为在下学期更好开展工作,应尽快熟悉2013级、2014级所分管范围内的学生情况。
(三)在本学期内原兼职班主任岗位职责不变,岗位津贴不变,兼职班主任考核方法不变。(三不变)
二、调整专职辅导员基本工作量,提高岗位补贴
1、专职辅导员的基本工作量从原规定每个辅导员管理学生人数200-250人,调整为每个专职辅导员管理学生人数200人,确因特殊情况超过200人的,每超1人,每月每人补助3元。
2、辅导员岗位电话费补助从原定每人每月1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补助200元。
三、各系要高度重视管理体制转制的过渡工作,加强领导,统筹协调,继续抓好兼职班主任的履行岗位职责和专职辅导员思想政治和业务建设,理顺工作关系,落实责任,各部门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顺利完成过渡期的各项工作,至2016年3月1日起,全面实行在学院领导下,以系部为主体的专职辅导员管理体制。
四、与原《关于撤销兼职班主任岗位增设专职辅导员岗位的通知》(人字〔2015〕17号)文件中有关条款有抵触的,以此文件规定执行。
广东南方职业学院人事处
2015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