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加强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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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规范实施《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保证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退出《国家职业资格目录》鉴定工作质量,严格职业资格证书发放,现将《关于加强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职司便函〔2020]44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严格做好职业技能鉴定业务风险防控。加强对考试计划和考试批次的合理性审核,对有苗头性、倾向性的考试计划,要提前核实相关情况,严防突击考试。对报名资格审核、考场安排考评人员派遣、抽题组卷等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进行严格把关和防控,提前排查和疏导业务风险点。
二、严肃考场纪律并落实考场疫情防控工作责任。严肃考风考纪,严防替考、集体作弊和高科技作弊,切实维护考试公平、公正。严格按照《关于恢复线下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活动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工作指南》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落实考场疫情防控措施,做到常抓不松懈。
三、严格做好职业资格证书发放管理。针对近期增加的考试计划和考试批次,要加大对考务档案的抽査和现场督考力度,严防突击发证、濫发证。切实按照业务规范流程以及收尾鉴定的时限要求核发职业资格证书,做到全程留痕.
四、严格职业资格证书数据上网工作。按要求每月15日前完成本地区上一月份所核发的职业资格证书数据采集核验上报禁突击上报大批量积压的历史证书数据。已上网证书数据信息更正,必须严格把关,严禁违规修改或删除证书信息,确保证书数据准确可靠、真实有效.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