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组织开展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
发布时间:2019-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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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本学期教学计划安排,定于第10~11周(11月4日至11月15日)进行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检查内容
1.日常教学工作
本学期已开设课程(含课内实践、岗位实训课、集中实训课、毕业顶岗实习)的教学进度表、课程标准、教案、实习实训计划的编写与执行,以及作业批改及辅导答疑的情况。
2.课堂教学情况
学生上课纪律、教师课堂教学行为规范、教师课堂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
3.试卷及相关材料
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考试、考查课程的考核资料。
4.教师教学工作手册
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教师教学工作手册。
5.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学生学业预警档案资料。
二、检查方式
1.二级学院自查与整改
(1)各二级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教育团队长、教研室主任、专业带头人组成的检查小组,制定本学院的检查计划并负责具体实施,找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的措施和建议。
(2)各二级学院召开教师座谈会、学生座谈会,征求师生对教学工作的具体意见和建议,做好会议记录。
各二级学院按照上述5个检查项目在第10周逐一进行自查与整改,并完成自查表(附件 表1~3)的填报。
2.学院检查
教务处及教学督导室共同组成检查小组,于第11周到各二级学院进行检查,各二级学院根据检查小组提出的建议及意见进行整改。具体安排如下:
期中教学检查时间安排表
学院
名称 |
经济贸易学院 |
管理
学院 |
智能制造学院 |
建设工程学院、双创学院 |
信息与计算机学院 |
马克思
主义学院 |
中医药
学院 |
时间(11月11-15日) |
周一上午8点半 |
周一下午
2点半 |
周二上午
8点半 |
周二下午
2点半 |
周三上午
8点半 |
周四上午
8点半 |
周四下午
2点半 |
三、要求
1.各二级学院应按教务处安排的时间,整理以下材料以备检
(1)本学期已开设课程的教案、教学进度表、课程标准以及实习实训计划(电子版),教案完成量要求达到100%;
(2)本学期所有课程的作业和实训报告(按教师和课程整理);
(3)上学期所有课程的考试、考查资料;
(4)上学期教学工作手册(纸质版);
(5)期中检查自查表(纸质版和电子版);
(6)学生学业预警的学生通知书、家长通知书、谈话(处理)记录表、预警情况统计表。
2.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结束后,各二级学院应进行书面总结,并于第12周周三(11月20日)提交期中教学检查总结(学院盖章)以及教师、学生座谈会记录至教务处。
教务处、教学督导室
2019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