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5-11-01 点击量:
        一、消防设施器材维护实行定期维护保养制度,具体由后勤保卫处组织实施,各部门发现消防设施器材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向后勤保卫处报告,维修不及时或管理不当将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二、消防设施器材日常管理由保卫处负责,各部门对本责任区内的消防设施器材的完好有效情况负责,并确定专人具体负责;
        三、与具有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能力的单位签订维护保养合同,每月进行一次维护保养,出具维护保养报告书,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功能检测,确保其正常使用;
        四、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探测器投入使用2年后进行清洗,以后每3年清洗一次;
        五、灭火器至少每年委托维修单位对所有灭火器进行一次检查。凡使用过和失效不能使用的灭火器,必须委托维修单位进行检查,更换已损件和重新充装灭火剂和驱动气体。必须落实灭火器报废制度,超过 使用期限的灭火器予以强制报废,重新选配新灭火器.建立灭火器档案资料,记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位置、检查维修单位(人员)、更换药剂的时间等有关情况;
        六、每两年对消防水池、消防水箱全面进行检查,修补缺损和防腐处理;每年对水源的供水能力进行一次测定;每季度对报警阀进行一次放水试验,对管道控制阀进行一次检修;每两个月利用末端试水装置对水流指示器进行试验;每月对消防水池、消防水箱及消防气压给水设备的水位和压力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消防水泵每月启动运转一次并模拟自动控制启动运转一次;内燃机驱动消防水泵每周运转一次;电磁阀每月检查一次并作启动试验;每月对全部喷头进行一次外观检查;室外消火栓、室内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每月进行一次检查。以上检查要记入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
        七、不准随便动用火灾区域报警器、手动报警按钮、消防插孔电话、自动喷水灭火报警阀、防火卷帘手动开关等,发现损坏要及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