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保卫处工作职责
后勤保卫处是学院后勤保障、安全保卫的职能部门。在分管院领导的直接领导下,负责基本建设、校舍维修与车辆管理、水电维修服务、安全保卫、环境卫生医疗、食品安全监督、行政生活设备管理等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起草学院的后勤管理、安全保卫等工作方案和有关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学院设备的管理以及学院资产的管理调配、维修处置工作,保障学院资产的安全。
三、负责学院仪器设备购置项目的调研、申报工作以及各类大宗物资采购招投标工作。
四、代表学院签订各类后勤服务合同,并对服务项目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和验收。
五、及时处置各种不安定事端和突发性事件,调解处理学院内部治安纠纷,维护校园治安秩序;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学院内发生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治安灾害事故和其他严重危及治安的情况,保护发案现场并协助公安机关查破学院内发生的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协助国家安全、公安机关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六、定期进行安全检查,落实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综合治理等安全保卫责任制度和安全技术防范措施,防止火灾、盗窃、破坏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做好人防、物防、技防作用的整合,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七、负责基本建设、绿化布局、卫生防疫、医务保障等管理工作。
八、负责学院集体户口、暂住人口和流动人口的管理。
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