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课堂教学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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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堂(含教室和机房)是教学的主要场所,学生能否掌握好各门课程的知识,课堂的四十五分钟是关键。在课堂上,任课教师不仅要认真讲好课,还要管好课堂秩序。有了良好的课堂秩序,才会有良好的教学效果。
我系大部分的教师都很认真负责,备课充分,上课有激情,但也有个别教师是应付式教学,不关心学生到底掌握了多少,对学生在课堂上的违纪现象视而不见。为了加强课堂教学的管理,实现“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经研究决定:
一、对任课教师的要求
1.任课教师要认真备课,熟悉课程内容,以学生掌握知识为目标、以负责任的态度和以饱满的热情上好每一节课。
2.在课堂上,任课教师要留意学生的上课状态,努力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对学生的违纪行为要及时的提醒和教育,特别是玩手机和睡觉的现象。
3.任课教师要关注教室和机房的卫生,要求学生保持教室卫生和机房卫生,对于学生乱扔垃圾的现象要及时制止,课后要求学生把垃圾带离课桌。
4.课后,任课教师要按正常程序关闭投影机和其它教学设备,特别要提醒学生,要等投影机充分散热后才可关闭电源。
5.在机房上课的教师,课后要按正常程序关闭计算机,要仔细检查机房电源是否关闭,门窗是否锁好。
6.任课教师要及时向相关辅导员反映在课堂上发现的突出问题,配合辅导员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
7.非特殊情况,任课教师坐着讲课不得持续超过五分钟。
二、对辅导员的要求
1.辅导员要经常巡视课堂,要加强和任课教师的沟通,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
2.辅导员要安排好班干部在上课前10分钟打开教室的前门和后门。
3.辅导员要善于突出重点,抓关键问题,对于学生在课堂上玩手机,特别是用手机玩游戏的现象,要给予足够的重视。
4.对经常迟到和旷课的学生,辅导员要加强思想教育。
5.违纪学生经辅导员教育后,无明显进步的,列入关爱名单,提交给主管学生工作的系副主任处理。
三、事故处理
1.任课教师违反上述要求三次以上(含)的,年终评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
2.课堂中有十人以上(含)同时用手机玩游戏的,相关任课教师和辅导员年终评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
3.大一、大二学生出勤率85%以下(含)、大三学生出勤率80%以下(含)三次以上的相关任课教师和辅导员年终评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
4.达到学院教学事故条件的,按学院相关规定处理。
信息技术系
2018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