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
——习近平2012年12月4日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三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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