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南方职业学院社团联合会章程

发布时间:2014-06-18 点击量: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广东南方职业学院学生社团联合委员会(以下简称社团联合会)是在院团委的直接领导下,由学生社团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群众性组织,是学院以及社会联系广大学生的桥梁与纽带,是建设校园精神文明、发展先进文化的重要力量,“联合、共享、进步、创新”为社团联合会精神。 第二条 社团联合会的宗旨是为学校中心工作服务,为社团健康发展服务,为会员全面成才服务。 第三条 社团联合会的基本任务是:遵循教育方针,探索、实践课外校园文化建设,推进素质教育,促进社团成员综合素质的提升;倡导、组织、监督各社团开展积极向上、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生活和社会服务活动,使社团切实为同学和社会服务;代表广东南方职业学院所有社团正当、合法的利益和意志,表达和维护各社团权利,做好学校和社团之间,社团与社团之间,社团与成员之间,社团与社会之间的桥梁与纽带;支持和参与学校各项改革,配合学校维护校园稳定,协助学校建设良性发展的校园民主和文化氛围,创造良好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环境。 第四条 学生社团是本校学生自愿组织的群众性团体,是广大学生增长知识、培养能力、拓展素质的重要园地。学校鼓励和提倡学生社团开展学术科技、文化艺术、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和体育等活动。学生社团开展的一切活动应以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为宗旨。 第五条 学生社团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国家有关政策和学校有关规定,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各学生社团由社团联合会统一管理。 第二章 社团联合会机构组成 (一)主要发起人情况 姓名 专业 政治面貌 联系方式 张思灵 12级旅游管理1班 团员 13119626713 黄家敏 12级工商企业管理2班 团员 13226469080 王翠媚 12级人力资源管理1班 预备党员 13119670502 黄春燕 13级注册会计师1班 团员 13217508479 黄文婷 13级工商企业管理2班 预备党员 13106997869 陈秀敏 13级会展策划与管理 团员 13106953271 徐长卿 13级计算机应用1班 团员 13217504908 曾晓 13级工商企业管理2班 团员 13217504416 林志豪 13级广告媒体开发 团员 13217504733 马伟滨 13级通信技术2班 团员 13048123903 吴颖豪 13级人力资源管理2班 团员 13217504010 骆霖 13级人力资源管理2班 团员 13217501457 (二)各部门职责 主席团:贯彻校党委,校团委关于大学生社团工作的方针政策,并对全校学生社团的发展规划提出可行性建议,负责社团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讨论社团事务编制,实施校社团联合会工作计划,全面负责社团联合会各项事务。 副主席:主要工作是协助主席开展社团联合会的各项工作,并且围绕工作与下面的部门进行沟通,反馈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工作完成情况;协调社联内部工作,调节各部门的关系,使各部门的关系更团结和睦。 秘书部:主要工作是协助主席团处理社联日常工作;负责整体统筹协调,工作落实情况督查;负责协调与其他各部门之间的关系,为其他部门提供必要的资料支持;负责文件起草、会议安排、社联各部门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活动总结的资料收集整理和存档;完成主席团下达的各项指令,包括材料的汇总,各项申请表格的分类等;负责各种会议通知和准备工作,做好会议的记录和考勤工作;代表社联开展对外联络和接待工作。 组织部: 负责社联及各社团的活动组织安排。整理、审批各社团活动策划书,记录各社团的活动时间,制作社团活动月刊,并在学院宣传栏粘贴发布。负责社团活动的审批与指导,指导并监督社团活动的开展;社团学期活动计划整理,协调安排社团活动时间;负责社团联合会大型活动的组织和执行;协助社团活动的开展;负责社联娱乐、文艺活动的音控调节等。 评建部:进行审核与引导新社团成立时的所有文件,并向主席团汇报;负责社团注册、注销以及注销社团的财务清算;指导并监督社团的招新工作;积极鼓励优秀学生组建有意义的社团,对社团日常活动工作进行指导、帮助,保证各个学生社团健康规范发展;对各个社团进行评优活动的评审;加强与社团之间的联系,及时反映社团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并帮助其解决问题。 财务部:主要工作是负责社联的财务整体管理,审核社团活动经费和专项经费报销前的审核,将社团在活动后提交的财务总结发票或收据收齐存档;对各社团的财务情况具有监督、审核的权利,对各社团财务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指导社团整理账目;负责社联在开展各项活动时的物资采购工作及开支预算和开支结算工作;负责学院外机构往来账目的统一管理;负责社团管理费及社团内部费用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审批。 宣传部:负责社团宣传活动策划,负责我院社联各种文件的张贴、公布和横幅制作;为活动设计和制作海报、传单、宣传页、奖状、邀请函等,负责大型活动的会场设计、管理,管理各社团宣传板的使用与位置的摆放;作好宣传板的借还等管理工作。 网络部:负责各部门电子文档的收集与整理、精品活动,社联大型活动照片的拍摄和记录,构建社联和社团的沟通桥梁。负责社联网页、QQ群以及微博的建设、维护以及管理,及时地将有关活动的电子照片更新在媒体上;负责社团电子版文件的收集和整理。 外联部:为社联争取活动经费支持,扩大活动影响力;负责与学院内各级组织保持良好的关系,建立稳定的交流合作渠道,加强沟通交流,共同促进学院文化建设;负责获取相关外部信息资源,协助相关社团开展校外项目申报及协助社团与校外企业的合作;安排与其他兄弟院校的联系和交流。 监督管理部:主要工作是负责社联干部和社团干部考核、管理、培养以及组织建设;负责制定社联各项规章制度,并督促执行;负责监督社团运行情况与考核;负责社团活动场地管理及安全监督;负责社团表彰、惩罚以及违规社团的处理;监督社团换届工作,保证换届公正公平。 第三章 组织纪律 第六条 社团联合会定期召开主席团会议,每月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布置传达学校关于社团工作的精神和任务,部署安排阶段性的社团工作,交流反馈有关社团工作的信息。社团联合会委员会委员必须遵守社团联章程和条例,按时出席相关会议,对长期不遵守有关章程、条例或违反校纪校规者,经社团联委员会内部表决多数通过,社团联合会有权做出处理。 第七条 社团联合会主席团下属各部门成员以及有关会员单位必须遵守社团联合会主席团制定的规章制度,按时出席有关会议,认真履行职责。对长期不履行有关规章制度或违反校纪校规者,社团联合会主席团有权对其进行教育,必要时有权免除其职务。 第八条 社团联合会主席团成员如要辞职,必须提前一个月向社团联合会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经委员会同意后方可辞去相应职务,并报团委备案。 第九条 社团联合会主席团成员因故被免职或辞职后,由委员会从社团联合会会员单位或主席团下属部门中选举或民主协商产生新的主席团成员。 第十条 社团联合会主席团下属部门成员因故辞职,必须提前一个月向社团联合会主席团提出书面申请,经主席团同意后,方可辞去相应职务。 第十一条 社团联合会委员会、主席团及其它需要表决的会议采取投票或举手表决制。表决方式由主席团根据会议需要决定。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人数的三分之二,该次会议通过的决议方为有效。重大决议的表决实行三分之二的绝对多数制,日常一般性决议实行二分之一的简单多数制。 第四章 社团成立、注册及变更 第十二条 申请成立学生社团必须严格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申请成立学生社团必须向社团联合会提交书面申请,并填写《学生社团组织审批表》,同时提供下列文件备案。 1.社团章程(包括社团名称、社团的性质和宗旨、组织机构及理事会产生程序和职权范围、会员权利与义务、社团管理条例、活动组织原则、财务制度、章程的修改程序及其它有关事项,社团章程不得与社团联合会章程相违背)。 2.社团发起人简历及学院意见。 3.社团筹备组成员简历及学院意见。 4.社团挂靠某个单位的,应由挂靠单位党总支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二)申请成立社团的报告及《学生社团组织审批表》由社团联合会审查,报校团委审批后即告正式成立。 第十三条 批准成立的社团必须在活动举办时间的前一个月,把活动申请书交到社团联合会,必须经社团联合会同意,活动才能举办。凡未递交申请书开展活动者,社团联合会将报校团委严肃查处。 第十四条 换届程序 1.社团理事长任期一年。 2.换届时间是每学年第二学期末,社团工作结束前的半个月。 3.在全面总结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现任理事长向社团联合会提交工作总结和换届申请。 4.下届理事长候选人可由上届理事长推荐、社团成员推荐或自荐产生。候选人必须是两名或两名以上,候选人必须向社团联合会递交竞聘申请书。 5.各社团的新任理事长原则上由校团委和社团联合会主席团从候选人中通过面试、考察产生。 6.逐步完善和培育社团理事长竞选机制,新任理事长经社团全体会员三分之二成员到会差额选举产生,得票数必须超过总选票半数方能当选。 7.对新任理事长将由校团委和社团联合会组织培训和考核。 8.新任理事长有一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内社团成员有权视其表现决定是否留任。 9.社团理事长不得在其他院级各种学生组织中兼职。 第十五条 社团联合会应从收到成立学生社团申请之日起5日内审核,并报校团委;校团委应自收到社团联合会上报材料5日内做出答复,未按时做出答复的,视为同意。 第十六条 凡属下列性质之一者,不得成立社团 (一)危害国家和社会安全。 (二)妨碍学校秩序。 (三)有碍校园的治安管理。 (四)不利于师生员工团结。 (五)同乡会、同学会。 (六)不遵守社团联合会章程。 (七)社团活动不利于学生成长成才,甚至危及到学生生命健康财产安全。 (八)其他特别规定的情况。 第十七条 学生社团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社团联合会应给予注销登记。被注销的社团将向全校张榜公布。 1.自行申请注销。 2.不按期注册。 3.私自分立合并。 4.长期不正常开展活动或开展活动明显与其成立宗旨不符。 5.违规动作且整顿无明显效果。 6.符合第八条规定。 第五章 会员 第十八条 参加学生社团组织的条件: (一)广东南方职业学院全日制在籍学生均可按自愿原则申请参加社团。 (二)承认社团章程,参加社团活动,服从组织领导,履行社团成员义务。 第十九条 会员以社团为单位,以社团理事长为代表,享有社团联合会规定的各项权利,并履行各项义务。 (一)会员的权利:会员享有参与所在社团的活动,服从所在社团的管理,接受所在社团的监督等权利。 (二)会员的义务;首次参加社团的会员按规定缴纳一定的会费,会费每人控制在10到15元,具体金额由各社团自己确定。会员应主动接受所在社团的管理,积极参加社团的各项活动,遵守社团联合会的章程和该社团的章程。 第二十条 社团理事长的权利:享有组织管理所在社团的权利,享有组织所在社团开展活动的权利,享有参加社团联合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并有自由发表见解的权利,享有向社团联合会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 社团理事长的义务:必须遵守社团联合会章程,实践社团联合会宗旨;必须按时参加社团联合会召开的会议,汇报社团活动的开展情况,反馈会员意见和建议,安排社团的重要活动;必须积极参加社团联合会的各种活动,执行社团联合会的各项决议。 第二十二条 会员管理制度 1.各社团必须按月召开全体成员会议或举行专题讲座,开会或举行讲座时必须有2/3以上成员参加,并报社团联合会监督管理部,监督管理部须派人到场指导、考核。 2.社团联合会将根据各月或各次讲座到会的人数对各社团进行检查、考核,了解各社团对会员的管理情况及会员流失情况,并纳入社团月评指标。 3.各社团的每位成员都具有监督本社团理事长及其他理事会成员的权利,经1/2成员提议、2/3成员同意,可弹劾本社团不称职的理事长及其他理事会成员。 4.各社团的每位成员若发现本社团有不正当行为可上报社团联合会,经查证核实之后,社团联合会将报校团委,并对该社团、社团理事长及相关负责人做出相应的处理。 第六章 招聘新成员 第二十三条 各社团只能在社团联合会规定的时间、地点统一招聘新成员,不能擅自招聘新成员,如有特殊情况要另外招聘新成员,须向社团联合会申请,经批准之后才能招聘新成员。 第二十四条 各社团应有专人负责维护招聘新成员工作现场的秩序。 第二十五条 招聘新成员时,各社团理事长必须认真回答各种咨询并指导填写好报名表。 第二十六条 招聘新成员工作结束后,各社团要如实上交报名表和确定的社团成员名单。 第七章 社团活动 第二十七条 活动申报程序 1.各社团开展活动必须领取并详细填写活动申请表、财务预算表和活动策划书。 2.活动申请表须由各社团理事长盖章签字后方可上报社团联合会,由社团联合会分管的主席团成员审批后活动才可进行。 3.各社团与商家签定的赞助合同须经社团联合会报校团委审批。 4.各社团对商家的赞助回报活动须上报经校团委审批,严禁任何人以社团名义进行商业性宣传和商业性活动。 5.活动的前期、中期、后期须与社团联合会活动部保持密切联系,以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 6.各社团开展活动所需场地须报社团联合会监督管理部审批后才能向学校各有关部门申请。 第二十八条 各社团创办面向校内的刊物,须经社团联合会审核,报校团委审批;公开出版发行刊物,按政府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办理出版手续。 第二十九条 各社团须按期召开常务例会和全体成员大会,并保证社团的组织纪律性。 第三十条 各社团的海报、通知等宣传材料应张贴在指定或许可的地点。各社团所印发会员证及相关宣传资料等,必须盖有广东南方职业学院社团联合会专用章才有效。 第三十一条 各社团举行全校性的大型活动时,须报社团联合会审查,经校团委批准。 第三十二条 活动内容和活动范围一经审定,不得擅自改变或超越。同时活动组织者必须认真做好组织管理工作,严禁任何妨碍学校公共安全及扰乱学校正常秩序的事件发生,否则追究组织者的责任,社团联合会分管主席负连带责任,同时社团联合会将按情节轻重对该社团做出取消年度评优资格、限期整顿或注销等不同程度的处理决定。 第八章 奖惩制度 第三十三条 各社团在未向社团联合会报告的情况下私自与商家联系开展活动的,取消该社团当月评优资格,并追究该社团理事长的责任,责成写出书面检查;情节严重者,停止该社团一切活动进行整顿或撤消该社团理事长的职务。 第三十四条 各社团如不按期召开例会(全体成员大会)将取消评奖评优资格。 第三十五条 社团两次以上不出席社团联合会召开的会议或社团理事长两次以上不出席本社团活动、专题讲座的,取消该社团学年评奖评优资格。 第三十六条 一个学期不召开例会的社团,撤消该社团理事长的职务,并向全校通报。 第三十七条 各月例会和讲座未达到规定到会人数,取消各社团当月的评奖评优资格。 第三十八条 社团联合会可根据综合考察情况评选每月的优秀社团,并协助校团委评选年度优秀社团,整顿违规违纪社团。 第三十九条 社团所有成员可直接向社团联合会检举本社团理事长的违规行为,经调查核实后,由社团联合会报校团委处理。 第九章 会议制度 为提高会议效率,更有效地促进社团联合会各项工作的开展,特制订此制度: 第四十条 此制度适宜于社团联合会一切会议 第四十一条 会议前应有如下准备: 第四十二条 有明确的议题 第四十三条 对议题的由来及解决方案有初步探讨 第四十四条 有明确的会议主持人、会议记录人以及与会人员 第四十五条 签到规定:全体与会人员必须提前到达会场签到。否则作迟到或旷会处理。 第四十六条 会场规律:与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会场纪律,任何人不得干与会议无关的事情,非自由讨论时不得说话,自由发言时不得讨论与会议无关的内容,所有的通信工具妥善处理(关机或调静音)。 第四十七条 会议请假规定:社联例会实行主席请假制,若有不可逆事件不能按时到会或不能参加会议者,要提前向主席请假并附请假条,请假经主席批准后方可生效,如情况紧急来不及递交请假条者事后需补交到办公室存档。请假每学期限每人三次,请假超过三次者当旷会一次处理。 第四十八条 会议时间:会议一般应安排在星期三的晚上19:00后召开,会议主持人应严格控制会议时间,一般不能超过1小时(特殊情况除外)。 第四十九条 会议主持和记录:主持人的职责是主持会议,让与会者充分了解会议议题及应达到的目标。并引导大家积极讨论,畅所欲言,以达到议而有决的目的。每次会议必须有详细的会议记录并妥善保存。 第五十条 对理主席团会议的规定:召开主席团会议,主席团人员需提前十分钟到会,与会人员须于会前了解会议议题。 第五十一条 部门会议规定:部门例会原则上每周一次,由各部门部长自行安排会议的时间地点。 第五十二条 每次会议由办公室负责考勤,做好会议情况记录并在会议开始前10分钟开始统计到会人数,该记录与干部考核挂钩。请假、迟到或无故缺席的情况均由办公室负责登记并存档。 第五十三条 会议的具体时间、地点等内容由办公室负责统一安排。 第五十四条 无故迟到三次者,视为缺席一次,并以次累计;无故缺席达两次者,经社联干部会议研究并报主席团研究审议批准后将撤销其职务或给予警告处理。无故缺席两次者取消其个人评优资格,根据其态度及具体情况予以撤销相应职务。 第五十五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最终解释权、修订权归社团联合会所有。 第十章 附则 第五十六条 本章程经社团代表大会通过后生效,凡之前规定与本章程相抵触的,以本章程为准。 第五十七条 本章程的一切解释权归社团联合会。涉及具体工作事项,根据章程,社团联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广东南方职业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