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首贷应急受理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22-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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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在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的基础上,保障国家助学贷款应贷尽贷,针对当前疫情中高风险地区首贷现场办理困难的实际问题,减轻疫情不利影响,切实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排忧解难,必要时各地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国家开发银行分行可按以下要求进行首贷应急受理工作。
一、首贷应急受理的条件
根据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在限制人员流动、区域静默管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现场无法正常营业或限制人员流量等情况下,当地教育部门可以与国家开发银行分行协商,启动首贷应急受理工作。
二、首贷应急受理的对象
首贷应急受理的对象主要指首次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且受疫情防控政策影响无法在入学前到教育部门现场办理、签订助学贷款合同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
三、首贷应急受理的工作思路及流程
首贷应急受理的主要工作思路为:根据有关监管要求,首次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仍必须到教育部门现场进行身份认证、材料提交、合同签订等工作,在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暂时行动受限、异地隔离等特殊情况下,可以通过提前相互授权的方式,待疫情缓解、防控措施放宽后,由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中的任意一方(以下称“代理人”)到借款学生户籍所在地的县级资助中心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申请流程 |
前期准备 |
发起申请 |
提交材料 |
材料审查 |
合同签订 |
贷款发放 |
流程说明 |
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填写《授权委托书》,手持《授权委托书》拍摄合影,并录制影像资料。 |
借款学生在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发起申请,导入身份证图像,导出申请表,如实填写系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表》(非预申请学生提供),并签字。 |
代理人在条件允许后,现场将申请表、认定表(非预申请学生提供)、《授权委托书》、合影及录像等相关申请材料递交县级资助中心。 |
县级资助中心审查代理人身份及递交的材料,并上传至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业务管理系统(录像资料线下保存)。 |
代理人根据授权事项,代表委托人现场签订借款合同(注意代签格式)。 |
分行在完成贷款审批流程后,于11月20日前发放贷款。 |
四、首贷应急受理的材料要求
(一)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 |
材料种类 |
要求 |
说明 |
提交 |
申请表 |
原件或电子件 |
申请表需由学生签字 |
认定表 |
原件或电子件 |
未通过预申请的学生提供 |
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 |
原件或电子件、复印件 |
按照事实重于形式的原则,所有可以有效证明学生录取或在校状态的材料均应予认可:
1.录取通知书:除录取通知书外,还包括但不限于高招录取网站截图、高校提供录取证明等;
2.学生证:除学生证外,还包括但不限于高校提供的《在校证明》、一个月内“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 |
授权委托书 |
原件或电子件 |
模版见附件1 |
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合影及录像 |
电子件 |
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需手持《授权委托书》拍摄合影并录像(具体要求见注意事项3) |
身份证 |
借款学生身份证 |
原件(代理人),电子件或复印件 |
到现场办理助学贷款的一方须持身份证原件,委托办理方可以提供电子件或复印件 |
共同借款人身份证 |
出示 |
户口簿 |
借款学生户口簿或户口迁出页 |
原件或复印件 |
若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同一本户口簿上,需出示双方相关户籍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 |
共同借款人户口簿 |
(二)材料审查要求
1.代理人身份核实
县级资助中心在进行首贷应急受理时,应核对代理人的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并确保代理人身份信息与《授权委托书》内容一致。
2.资格审查
县级资助中心应在助学贷款系统内核查首贷学生是否已纳入预申请名单。对于未通过预申请的首贷学生需填写并提交《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表》提交县级资助中心审核。
3.材料审查及归档
借款学生在线申请时,需在学生在线系统自行上传身份证(照片面、国徽面)图像。县级资助中心应确保借款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原件真实有效,材料审核通过后,依照档案合同电子化工作要点要求按顺序现场拍摄扫描上传共同借款人身份证(照片面、国徽面)、《申请表》、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新生为录取信息页,在校生为《学生证》签注页)、《认定表》(未通过预申请的需上传)、《授权委托书》、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持《授权委托书》的正面半身合影和其他必要申请材料。视频文件由代理人现场提交给县级资助中心线下留存,县级资助中心在完成当年受理工作后,在助学贷款合同审查工作开始前,以刻录光盘等方式,汇总报送至国家开发银行当地分行。县级资助中心和国家开发银行分行均应妥善保存相关视频文件资料。
(三)合同签订要求
1.核对合同信息
签订合同前,县级资助中心应指导代理人核对合同信息。若信息出现错误,县级资助中心应修订错误信息后重新打印(生成)合同,并指导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内容与其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信息一致。
2.代签要求
借款合同必须由代理人当面签署,代理人签订《借款合同》时,需分别签署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的名字,并在代签处注明代签人。例如,借款学生张三、共同借款人李四,代理人为共同借款人李四,签订合同时,李四需在借款学生签字位置签署“张三(李四代)”,并在共同借款人位置签署“李四”。
五、注意事项
(一)代理人要求
代理人必须为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中的一方,除此之外的第三方不得担任代理人。借款学生可以根据疫情防控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共同借款人。
(二)《授权委托书》要求
《授权委托书》需使用附件1模版,并经委托人和受托人双方签署生效。根据事实重于形式的原则,如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因疫情影响异地隔离,无法同步签署《授权委托书》的,可以先由委托人签署后,通过快递、邮件、电子图片等方式发送给受托人,受托人收到后进行二次签署完成委托授权,县级资助中心对上述方式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应予以认可。《授权委托书》在申请材料提交环节拍照上传至助学贷款业务系统中的“申请表”模块,归档留存。
(三)影像采集要求
1.照片要求。首贷应急受理时代理人需提供委托、受托人双方合影,影像为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手持《授权委托书》的正面半身照片,影像需清晰可见双方面部特征及《授权委托书》,并通过图片导入功能上传至助学贷款业务系统的“现场拍照”模块。如确因疫情影响,无法提供双方合影的,代理人可在县级资助中心采集受理现场影像,受理影像为代理人手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的正面半身照片,需清晰可见代理人面部特征及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2.视频要求。除提供《授权委托书》外,委托人还需录制一段影像视频,并诵读《承诺书》(附件2)。该录像要求为委托人半身或全身影像,诵读《承诺书》时应使用普通话,确保画面完整,声音清晰,不得进行技术处理。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适用于授权人为自然人)
致: 国家开发银行XX省分行 、XXX县教育局(资助中心)
本人 XXX 现授权委托 XXX (与本人关系为: ),作为我方合法代理人,以我方名义进行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全权代表我方办理下列事项:
一、进行 2022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项目/合同内容的谈判、商定;
二、签署 2022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项目/合同的所有资料、文件。
受托人在授权范围内的行为,我方均予以承认,并承担全部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
本《授权委托书》自作出之日起生效。在贵行收到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一直有效。受托人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受托人不得转委托。
附:委托人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人: 受托人:
(签字并捺印) (签字并捺印)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2
承诺书
(由委托人诵读并录像)
本人 XXX 在此郑重承诺:
因受新冠疫情影响,本人无法到当地教育部门现场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特委托 XXX 全权代表本人现场办理2022年度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并代表本人签署借款合同。本人已充分了解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内容,自愿同国家开发银行签署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并按要求履行合同义务。
特此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