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南方职业学院图书馆 工作纪律修订和制定的若干规定
发布时间:2018-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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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为了确保图书馆正常工作秩序,需进一步严格工作纪律,以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提高科学管理绩效,而更好地为学院的教学科研服务,为读者服务。为此,现特修订和制定图书馆工作纪律如下:
1.全馆工作人员都应树立读者第一的思想、服务热情、周到、文明礼貌、不得用不文明的语言接待读者,严禁与读者发生争吵。杜绝与学生的礼品交往及交换,以免造成不良影响。
2.工作中必须尽职尽责,服从领导安排任何工作,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有事须离开岗位时,必须经(办公室负责人、或临时委托负责人)同意方可离岗。
3.直接为读者服务的岗位,必须严格遵守开馆和闭馆的时间,未经批准,不得延迟开馆。无故闭馆或提前闭馆。
4.事假、病假按学院有关规定办理手续。作为年终评比条件为主要内容。
5.各项政治学习或全馆集体活动,凡因有事不能参加者必须向馆长请假,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批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6.新到的书刊一律不准外借,待投入流通后方可借阅。
7.不得随便让图书馆以外的人使用办公室及服务台的计算机电脑,严禁在电脑上玩电子游戏或赌博。
8.全馆工作人员在考勤统计自己工作量时,必须忠诚老实,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
9.全馆工作人员都必须注意安全,下班注意关好电脑和门窗,关闭电源,管内严禁吸烟玩火,如发现电脑、门窗、电源等未关闭,进行批评教育,造成经济损失后视情节实行处理。
10.严格贯彻执行上述规定,主管领导应经常抽查制度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以上修订和制定的图书馆工作纪律的诸项规定传达到全馆工作人员,从即日起开始执行。
图书馆办公室
2018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