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南方职业学院学生实训(实验)守则

发布时间:2015-06-11 点击量:

 广东南方职业学院学生实训(实验)守则

一、学生必须按时到指定实训(实验)室做实验,不得无正当理由迟到、早退和旷课。

二、学生进行实训、实验前要做好预习,明确实训(实验)的目的、要求,掌握实训(实验)的内容、方法和步骤,并接受指导教师提问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实验。

三、学生在实训(实验)室内,必须严格遵守实训(实验)室的一切规章制度,保持安静,不准高声喧哗、打闹、嬉戏等;不准随地吐痰和乱丢杂物

四、学生进行实验时,要严肃认真,按实验规程正确操作,仔细观察,真实记录实验数据,不得修改原始记录,不得抄袭他人数据,不得擅自离开操作岗位或干扰他人实验。

五、学生实训(实验)过程中要注意安全,出现意外事故时要保持镇静,并迅速采取措施(如切断电源、气源,化学灼伤时迅速用水冲洗等),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向指导教师报告。

六、学生在实训、实验过程中,如发现仪器设备发生故障或损坏,应及时报告指导教师处理,不得让有问题的设备继续运转,以免发生事故。

七、学生在实训、实验完成后,须整理好所使用的仪器设备,清理实验场地,关闭电源、气源等。经指导教师同意后,方可离开实训(实验)室。

八、学生要爱护仪器设备,节约用水、用电和实验材料,不动用与本实验无关的仪器设备及其他物品,不得私自带走实验室的任何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