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排第三批教职工返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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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处(室)、中心(馆):
根据国家、省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师生返校时间的通知,为做好学校教职工分地区分期分批返校工作,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安排第三批教职工安全返校,未经批准任何人员不得提前返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三批返校人员
(一)全体专、兼职辅导员(含顶岗人员);
(二)继续教育学院万觅明、叶达伟、李宇;
(三)学生处戴黄艳、梁振铨;
(四)图书馆陈晓锋。
以上返校人员中,现居住在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武汉市东西湖区、吉林市船营区、吉林市昌邑区、沈阳市苏家屯区;吉林省舒兰市、吉林市丰满区)的暂缓返校,返校时间另行通知。
二、返校时间
2020年5月22日返校上班。
三、安全返校上岗
(一)教职工返校时应注意交通安全和个人卫生安全,返校途中全程佩戴口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返校人员保留交通票据备查。
(二)返校人员应做好当天自我体温测量,如出现体温≥37.3℃、咳嗽等不良现象应暂缓返校,并及时向学校报告,居家医学观察。
(三)进入校门时服从指挥,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和配合相关登记工作,违者不准进入校园,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教职工返校当天应一人一卡如实填报《教职工健康卡》,签名后交人事处。
(五)认真学习并自觉遵守学校有关疫情防控规定,掌握个人防护与消毒等知识和技能,保持个人卫生安全。
(六)教职工上班期间应全程佩戴口罩,不得参加其它聚集性活动。
(七)坚持每天体温监测晨检、午检工作,如发现体温≥37.3℃的教职工,立即暂停上岗,送学校医务室处理。
四、部门职责
(一)各部门应严格执行学校有关疫情防控规定,贯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感染”措施,切实做好本部门的疫情防控工作,妥善安排返岗人员的岗位工作,严肃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严格考勤制度,精准掌握请假、缺勤人员的健康状况,并实行向学校“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二)保卫处应做好教职工返校进入校园的应急处置工作,严格校园准入程序,发现体温≥37.3℃的人员,应立即送学校医务室就诊。
(三)后勤处应做好教职工的后勤保障和防控物资的供应工作。
(四)人事处应做好第三批返校人员的报到和健康卡登记工作。
(五)学校医务室应做好就诊病人的应急处置工作。
附件:广东南方职业学院疫情期间教职工健康卡
广东南方职业学院
2020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