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教师教学工作量实行年终结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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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
鉴于2020年上半年全校教师工作量均未达到学校规定的工资结构中的额定工作量的情况,经学校研究决定,2020年3月起,教师的月工资按标准工资按月核发,教学工作量年终统一核算。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在分配教学任务时,应按本院人均工作量比例分配教学任务。为确保教师完成全年额定工作量,2020年下半年在分配教学任务时应补足上半年所缺的工作量。(一般教师全年不低于560节,副高以上职称教师全年不低于432节课时。)
二、从2020年3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止,教师月工资核发时按工资定级时的额定工作量核发(即:职务工资+职务等级工资+56节课酬+校龄工资,年薪制的教师按月平均工资计发)。
三、年终统一结算教学工作量,补发超额课酬(核算公式:2020年上半年讲授课时+下半年讲授课时-按月计发总课时=补发超额课时课酬)。
四、请各二级学院坚持兼顾均衡的原则,做好教师的思想工作及教务任务的分配工作。
广东南方职业学院
2019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