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广东南方职业学院辅导员工作 月度考核细则》(修订)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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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与管理,调动辅导员工作积极性、创造性,客观公正评价辅导员履行工作职责情况,根据《广东南方职业学院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的通知》(广南院人字〔2017〕36号)和《关于设立兼职辅导员岗位的决定》(校人字〔2019〕25号 )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发展情况,学校决定对原《广东南方职业学院辅导员工作月度考核细则》(广南院人字〔2016〕29号)进行修订。现将修订后的辅导员月度考核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广东南方职业学院
2019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