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市级以上获奖情况申报认定 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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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处(室)、中心(馆):
为做好2018年教职工参与市级以上各种评先表模、竞赛活动中取得的各种荣誉称号和奖励项目的申报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认定时期
2018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
二、申报认定项目
以学院名义参与市级以上各种评比、评优、竞赛活动中取得的荣誉称号和获奖项目等级。
(一)参加由市级以上各级党委、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评选活动中获得荣誉称号者(含个人或集体),包括:优秀教育工作者(含各项标兵)、优秀德育工作者、优秀教师、优秀辅导员以及党委、政府设立的各项评优活动中获得的荣誉称号。
(二)参加由市级以上各级党委、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在教改或科研评选活动中获奖者(含个人或集体),包括:一、二、三等奖,或比一等奖更高级别的奖项。
(三)参加由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专业学会主办的竞赛中获奖者(含个人或集体),包括:一、二、三等奖,或比一等奖更高级别的奖项。
三、申报认定流程
(一)个人申报:获奖者于2018年12月15日前填写《广东南方职业学院教职工获奖情况申报认定表》(以下简称申报认定表),连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交所在部门审核。
(二)部门审核认定:各部门负责收集《申报认定表》及相关资料并进行审核认定,汇总后于2018年12月17日前连同申报认定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交人事处。
(三)受理认定:人事处会同相关部门对申报材料认定汇总后上报学院。
(四)认定结果的使用:认定结果作为年度考核、评先表模、职称评审、职务晋升的依据,并载入个人档案。
广东南方职业学院人事处
2018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