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院2017年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报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6-01 点击量:

 各系(部)、处(室)、中心(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有关规定和广东省教育厅粤教继函201719号文件《关于开展2017年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提高青年教师的素质和能力水平,做好我院青年教师参加 2017年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与范围

(一)20168月至现在(含今年已签合同,未报到人员)到我院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其他人员(包括从事科研、实验、辅导员以及行政管理人员)。

(二)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实施(1994年1月1日)以后进入高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未参加过省举办的岗前培训人员。

二、报名培训时间及地点

(一)预报名:请各部门做好思想动员和参培人数的统计工作并于6月5日前将参加培训人员名单人事处。2017年已签订劳动合同但未报到人员由所属部门负责通知。

(二)网上报名程序:

1.学员个人登录广东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网站(http://gdsz.scnu.edu.cn)进入岗前培训报名新系统,上传个人资料和照片。

2.到财务处缴费,缴费时间:6月5日上午8:30-6月9日下午4:30。

3.凭缴费单到人事处进行网上报名审核,报名审核时间:6月8-6月14日。

4.按照岗前培训管理规定需要重修学员(指因取消考试资格或补考不及格等原因未能获得证书的人员)也须按要求在网上报名。

(三)报到时间:7月99:00-17:00

(四)培训时间: 7月10-7月23

(五)培训地点: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 

(六)报到地点: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行政办公楼负一层 

三、培训费用

收费标准:①培训费300元/人(不含教材资料费),在报名时交财务处代收统一上交。②住宿费标准:四人间(空调房,独立卫生间,带简易床上用品),30元/人/天(注:住宿费用只接受现金支付)报到当天学员自行选择,不接受预订。

四、培训内容与考核

(一)按照教育部规定,岗前培训以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四门课程为主,培训总学时不低于110学时。

(二)高等师范学校“教育学”学科门类本科以上学历的学员,在校期间修过《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课程(注:学业成绩登记表显示的课程名称为《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并考试合格者,只需参加《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两门课程的培训。

)岗前培训选用教材:《高等教育新论》(卢晓中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6.10)、《高等教育心理学》(张积家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6.10)、《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修订版)》(教育部人事司组编,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6)、《高等教育法规概论》(教育部人事司组编;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6)。

)岗前培训考核采取考试和考查相结合的方式。其中,《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两门课程实行全省统一闭卷考试,统考时间为7月23日。《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高等教育法规概论》两门为开卷考查课程,具体安排参见当期课程表。

岗前培训的教材自备, 各学员可按省培训中心的教材要求自行购买,也去年参加学习的学员转借

)参训学员务必在开课前一周到广东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网站(http://gdsz.scnu.edu.cn)下载对应的课程表及管理规定,依时参加培训,以保证培训教学的顺利开展。

 

                            

 

                广东南方职业学院人事处

                                 20176月2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