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处(室)、中心(馆):
为建立完善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教育部决定在全国部署和启用教师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教师系统”),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部署与启用工作的通知》(粤教师函〔2016〕94号)要求和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举办的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部署与启用工作培训班的精神。为做好我院教职工信息采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集范围
(一)教师范围
学院全体在职教职工(含与学校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的教师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教职工),本校离退休及在本年底12月31日前退休的教职工信息不采集。
(二)信息范围
教师职工基本信息、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岗位聘任、教育教学、培训研修等方面的信息。
二、信息采集流程与时间安排
采取教职工本人上线填报信息,部门审核,人事处确认的方式进行信息采集,具体流程与时间要求如下:
(一)生成教职工账号(9月30日前完成)
1、由人事处负责通过录入本校全体教职工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等4项基本信息,为教职工生成账号及密码。
2、由人事处将生成的账号密码分配给各部门分发给教职工本人,教职工可使用账号密码登录系统,填报,查询个人相关信息。
(二)信息录入(10月17日至25日前完成)
教职工本人按照分配的账号密码登录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在线填报。
1、基本信息;2、学习经历;3、工作经历;4、岗位聘任;5、专业技术职务聘任;6、基本待遇;7、年度考核;8、教师资格;9、师德信息;10、教育教学;11、教研成果及获奖;12、入选人才项目;13、国内培训;14、海外研修(访学);15、技能及证书;16、联系方式等16项信息及上传本人照片(规格宽25mmΧ高32mm,分辨率150dpi以上,照片要求为jpg格式,文件大小应小于60K)。
(三)审核教师信息(10月26日-11月5日完成)
1、各部门指定一名信息管理员,审核教职工个人填报的相关信息,检查是否错填、漏填、修正后上报人事处(10月31日前完成)
2、人事处对各部门上报的教职工信息进行审核,信息审核无误后确认生效并上报省教育厅(11月15日前完成)
(四)及时更新信息
教师信息生效后,如发生变化应及时更新、新信息更新添加可由教师本人操作(新聘人员),经人事处审核后生效,变更已有信息的按照事项管理权限,由本人添加信息(如晋级、学习、培训等),经人事处审核后变更。
(五)有效应用信息
学院按权限开展信息查询,统计分析,生成报表等方面的应用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教师系统是国家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的核心组成部分,具备教师基础信息管理和业务管理两项基本功能,旨在为各地各校教育决策提供信息服务,为推进教师工作管理信息化提供支持,进一步提升决策水平,优化管理流程,提高管理效率,更好地开展师资队伍建设工作,教师基本信息采集是教师系统建设与应用的核心任务之一,采集教师基础信息是实现联网运行,为每一名教师建立电子档案,确保教师“一人一号”的首要工作。为加强领导,确保我院教师基础信息采集工作顺利推进并圆满完成。学院成立由分管院领导为组长,各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广东南方职业学院全国教师管理系统联合工作组,负责全院教师系统信息采集工作的组织实施。
组长:何国臣(常务副院长)
成员:王运泉(人事处处长)、杨筱(院办主任)、黄辨非(教务处处长)、徐凤娇(财务处负责人)、梁光义(实训中心主任)、黄斌昌(思政部主任)、黄学良(经济与贸易系主任)、陈玉笙(信息技术系主任)、谢忠前(工商管理系主任)、刘坤(工程系主任)
(二)明确职责,扎实推进工作落实
教师系统信息采集工作覆盖全院各部门,工作专业性强,环节复杂,部门众多,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信息采集责任,实行“谁填报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各部门负责人是信息采集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要明确工作目标,认真组织教职工开展信息采集工作,明确工作时间节点,扎实推进工作落实,严格审核本部门应填报的人数及各项信息,各部门要指定一名信息查询员,指导、检查、督促、审核教职工按时精准填报,党政领导的信息采集由党政办牵头落实,人事处要严格审核确认全院教职工的各项信息,确保信息采集及时、全面、准确。
广东南方职业学院
201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