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处(室)、中心(馆):
为做好我院的专业技术评审工作,人事处于2015年6月30日已印发了《关于做好我院2015年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认定及评审推荐工作的通知》(人字〔2015〕18号)文件,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和评审工作的通知》(粤教师函〔2015〕117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补充如下:
一、进一步扩大职称外语免考人员范围,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职称外语不作为必备条件:(1)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的;(2)2015年8月31日年满50岁的;(3)在县(不含市辖区)属企事业单位工作的;(4)参加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或按2005年6月后新考试标准成绩达到总分的60%以上申报正、副高级资格的;(5)参加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或按2005年6月后新考试标准成绩达到总分的60%以上申报中级资格的。
二、进一步扩大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考人员范围,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为必备条件:(1)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的;(2)2015年当年8月31日年满50岁的;(3)在县(不含市辖区)属企事业单位工作的;(4)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以上合格证书的。
三、继续教育条件执行《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相关政策规定。申报评审时需提供2012年、2013年、2014年的继续教育合格证明。
四、凡符合以上条件的教师可按申报程序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本人填写申报推荐表的时间应在8月30日前。
五、时间安排
(一)8月31日下午召开学院职称评审推荐会
(二)凡今年申报中级以上职称者,9月6日上午10:00前上交全部送审材料的复印件,包括:资格证、计算机应用能力证、职称外语证、教师资格证、学历学位证书、继续教育证明、班主任证书;论文、著作、教材等(其中论文含期刊封面、目录页及正文页,著作、教材含封面、目录页);主持或参与科研项目情况证明材料;作品、成果、奖励、论文获奖证书等
(三)9月10日下午4点后人事处返回已初审复印材料,分配登陆广东省教师工作网站(网址:http://202.116.224.37)的用户名、密码。
(四)9月14日上午10点前把申请认定和申报评审材料全部交人事处,所需材料详见附件: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目录表。
(五)9月14日—9月21日公示全部申报职称评审资料。
(六)9月22日学院召开初评委会议,确定初级、推荐评审中级以上职称人员。
(七)9月25日前,全部职称评审工作结束。
附件: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目录表
广东南方职业学院人事处
2015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