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0年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公告》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08 点击量:
关于印发《2020年广东南方职业学院职业技能鉴定公告》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单位:

    现将《2020年广东南方职业学院职业技能鉴定公告》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广东南方职业学院培训中心

202061日      

 

2020年广东南方职业学院职业技能鉴定公告

一、鉴定目录

根据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2020年我院可开考电工,属于日常鉴定。

二、时间安排

鉴定报名计划安排在9月份,考试时间拟安排在10月份,具体计划见学院通知。

三、鉴定申报

  考生在报名时间内登陆省技能中心网站,在首页“业务办理”点击“报名入口”,进入“日常鉴定”页面网上报名进行实名认证注册,并输入鉴定所提供的验证码,完成网上缴费后,打印报名申请表并签字(非本人签字视为无效申请),按照申请表上提示的时间和地点到申报鉴定所提交报名材料,完成报名资格现场确认与审核。

四、申报材料

鉴定申报材料要求按照《2020年广东省国家职业资格鉴定申报材料目录》执行。

日常鉴定职业实行全国统一的职业资格证书一体化打印模式,考生需上传合格的电子相片,在准考证以及所获职业资格证书中使用。

五、申报条件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新颁布的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动态更新有关职业申报条件,可通过省技能中心网站首页“报考职业(工种)查询”栏目查询。为推进鉴定工作与院校学生实习相衔接,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申报职业技能鉴定,可在应届毕业学年前一个学期(如学制三年的,可在第四学期申报;学制四年的,可在第六学期申报)报考。

 六、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改革我省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粤发改规〔20193号)和《广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明确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实施的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26号)执行。

七、成绩公布及复核

日常鉴定项目的成绩经所属鉴定中心(办公室、考试院)审核后由鉴定所(站)公布。复核申请由考生个人向鉴定所(站)提交,由鉴定所(站)按成绩复核时效及要求进行复核并答复考生。

 注意:如遇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政策调整,将根据最新政策调整相关工作。

八、联系电话

 培训中心咨询电话:0750-3072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