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顺德区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办公室、考试院),省属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各有关单位:
根据《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取消部分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许可认定事项后续工作的通知》(粤人社〔2017〕248号)的规定,我中心将为全省统考类职业符合补考条件的考生安排一次补考,有关考务工作通知如下:
一、鉴定时间
鉴定时间为2017年4月22日。报名时间、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详见附件。
二、鉴定职业(工种)及开考级别
鉴定职业(工种)为公共营养师(4-2级)、制图员(机械3级)、餐厅服务员(2-1级)、室内装饰设计员(2-1级)、调酒师(2-1级)、摄影师(2-1级)、广告设计师(2-1级)、平版印刷工(2-1级)。
三、符合补考条件的考生范围
2016年参加上述职业(工种)技能鉴定单科成绩不合格的考生。
四、联系方式
钟坤坤020-83199816(报名咨询)、连杰020-83377496(考务管理)。
2017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