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顺德区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办公室、考试院)、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省职业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办[2015]836号)要求,进一步推动我省职业技能鉴定研发专家队伍建设,加快开发符合全省和各地市产业发展需要的职业,提升我省技能人才评价工作水平和质量。现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公开征集职业技能鉴定研发专家,具体事项如下:
一、研发专家的工作内容
(一)参与职业研发政府采购工作的开发单位评选、验收等环节评审。
(二)为职业研发开发单位提供方法指导和培训;
(三)参与职业技能鉴定开发技术规范编写和修订;
(四)参与省鉴定中心委托的其他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二、研发专家的入选条件
(一)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提出职业技能鉴定研发工作意见;
(二)在本职业(专业)领域具有较强影响力和示范带头作用;具有本职业(专业)技师或讲师、工程师以上职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职称;
(三)有相关行业企业工作经验,熟悉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掌握职业研发技术和方法,能够指导各市、行业企业和院校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研发工作(近三年来承担过我省职业开发命题工作的,可优先考虑);
(四)服从省鉴定中心工作安排,热心、积极并有较充裕的时间做好职业技能鉴定研发工作。
三、 申报流程
各地要结合当地职业开发的实际情况,积极组织推荐专家人选,填写《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研发专家报名表》(见附件),加盖公章后连同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证明材料等复印件,于5月27日前汇总报省鉴定中心职业研发科。省鉴定中心将结合各地市推荐情况,择优评聘。
联系人:何晓明,联系电话:020-83177405(兼传真),邮箱:gdzyyfk@vip.163.com,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惠福东路546号广东就业服务大厦5楼,邮编:510115。
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2016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