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技能报考条件

发布时间:2014-09-03 点击量:

关于印发江门市通用职业工种技能鉴定

报考条件(试行)的通知

 

各市区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职业技能鉴定所,各有关报考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市职业技能鉴定报考条件,推进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体系建设,加快技能人才培养步伐。经研究,制定《江门市通用职业工种技能鉴定报考条件(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本中心联系。

附件:江门市通用职业工种技能鉴定报考条件(试行)

 

                  江门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二○一一年十一月三日

附件

江门市通用职业工种技能鉴定报考条件

(试行)

 

一、五级(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一)经本职业五级(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年龄满16周岁以上。

(二)连续从事本职业1年以上。

(三)本职业学徒期满。

二、四级(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一)取得本职业五级(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年龄满18周岁以上。

(二)取得本职业五级(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2年以上。

(三)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四)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五)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或中等技工学校对口专业第四个学期学生。

(六)取得中、高等职业教育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三、三级(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一)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职业资格证书满2年,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二)取得本职业中级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三)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四)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五)对口专业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职业资格证书满两年且毕业时间满两年。

(六)高等院校、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学年前一学期的学生。

(七)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毕业证书。

(八)取得对口专业助理专业技术职称资格或以上,现从事本职业工作。

(九)取得相关职业(工种)三级(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十)计算机类职业(工种):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四、二级(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一)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专业工作2年(或2年以上)的。   
    (二)高级技工学校或高等职业院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生,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2年以上的。  
    (三)持有中级职业资格证书、从事生产一线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入读技师学院或高等职业学院(学制三年)的毕(结)业生。  
    (四)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的。  
    (五)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助理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从事本职业2年(含2年)以上的。   
    (六)取得本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现从事本职业工作的人员。  
    (七)参加以高级职业标准设置的国际级技能竞赛前五名获奖者;国家级一类技能竞赛前二十名、二类技能竞赛前十名获奖者;省级一类技能竞赛前八名、二类技能竞赛前五名获奖者;地级市技能竞赛前三名获奖者。  
    (八)有本专业(职业)发明、创造并获得国家专利者。  
    (九)技术革新项目年创经济效益10万元以上,并获省技术革新三等奖、地级以上市技术革新二等奖以上者。  
    五、一级(高级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一)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含2年)以上者。   
   (二)取得本职业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从事本职业1年(含1年)以上且经本职业高级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三)取得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现从事本职业工作的人员。  
    
六、特种行业工种及全国、全省统考类工种按国家职业标准执行。

备注:特殊工种的初级、中级、高级报考将对特种作业操作证不作具体要求;“证书”以发证日期为准进行时间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