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组织开展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

发布时间:2019-05-06 点击量:
  根据学院教学工作进程安排,教务处定于第11~12周(2019年5月6日至5月17日)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检查内容
  1.日常教学工作 
  本学期已开设课程(含课内实践、岗位实训课、集中实训课)的教学进度表、课程标准、教案、实习实训计划的编写与执行,以及作业批改及辅导答疑的情况。
  2.课堂教学情况
  学生上课纪律、教师课堂教学行为规范、教师课堂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
  3.试卷及相关材料
  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考试、考查课程的考核资料。
  4.教师教学工作手册
  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教师教学工作手册。
  5.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学生学业预警档案资料。
  二、检查方式
  1.二级学院自查与整改 
  (1)各二级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教育团队长、教研室主任、专业负责人和学院教学督导员为成员的检查小组,制定本学院的检查计划并负责具体实施,找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的措施和建议。
  (2)各二级学院召开教师座谈会、学生座谈会,征求师生对教学工作的具体意见和建议,做好会议记录。
  (3)各二级学院在第11周逐一进行自查与整改,并完成自查表的填报。
  2.学院检查
  教务处及教学督导室共同组成检查小组,于第12周到各二级学院进行检查,各二级学院根据检查小组提出的建议及意见进行整改。
  三、要求
  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结束后,各二级学院要进行书面总结(内容包括本次教学检查的工作安排,检查期间开展的相关活动,对五项重点检查内容的评价,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等),第13周周五(5月24日)提交期中教学检查总结(学院盖章)以及教师、学生座谈会记录至教务处。
 
                                                                 教务处、教学督导室
                                          2019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