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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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部):
根据学院教学工作计划安排,教务处定于第11~12周(2017年11月6日至11月17日)开展期中教学检查,现将检查工作的主要内容、方式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日常教学工作
主要包括本学期教师上课教案及讲稿编写、教学进度执行、作业批改及辅导答疑等情况。
2.试卷及相关材料
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必修课程的考试试卷及相关材料。
3.教师教学工作手册
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教师教学工作手册。
二、检查方式
1.自查与整改
各系(部)按照上述4个检查项目在第11周逐一进行自查与整改,并完成自查表(附件表1~2)的填报。
2.学院检查,系(部)再整改
教务处及教学督导室共同组成检查小组到各系(部)进行检查,系(部)根据检查小组提出的建议及意见进行再次整改。
学院检查小组到各系(部)检查具体时间见下表:
期中教学检查时间安排表
系(部) |
经贸系 |
工商系 |
信息系 |
工程系 |
思政部 |
时间
第12周 |
星期一
上午8:30 |
星期一
下午2:30 |
星期二
上午8:30 |
星期二
下午2:30 |
星期三
上午8:30 |
3.召开学生座谈会
以系(部)为单位召开一次学生座谈会,听取和征求学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及要求,同时做好会议记录,并将意见反馈到相关教师。
三、要求
1.期中教学检查的重点是各系(部)的自查与整改,各系(部)要根据学院对教学工作的规范要求,认真检查本单位教师在备、教、辅、改、查各个教学环节的执行及完成情况。
2.请各系(部)按教务处安排的时间,将本学期至少14周的教师上课教案(电子版)及讲稿(电子版)、上学期考试试卷、上学期教学工作手册、自查表等放在系(部)办公室,以备检查小组进行检查。
3.请各系(部)于11月17日前向教务处提交以下文字材料:期中教学检查小结、学生座谈会记录(纸质版和电子版)。
本文附件不随正文下发,请在教务群下载。
教务处
2017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