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组织开展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相关工作

发布时间:2016-05-24 点击量:

          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第1920周为各专业课程考核时间。为做好期末考试工作,教务处下发《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的通知》(教通字〔20167号)文件,落实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相关工作。

一、时间安排

1.考查课程:由各系(部)在第19周之前完成。

2.考试课程:考试课程安排时间为第20周。

3.考务安排:具体时间安排表可在教务群共享下载。

二、考务组织

公共课程考试时间、地点、监考教师由教务处统筹安排。专业课程、交叉课程的考试时间、地点、监考教师由各系具体安排,报教务处汇总定稿。各系(部)应在考试前一周完成试卷印制。试卷的发放、回收由各责任部门负责,教师阅卷结束后按要求对试卷进行批改、分析、装订、归档、保存等。

三、命题要求

命题范围应覆盖课程教学大纲主要内容,重点突出、题型多样、题量及难易程度适中,要注重考查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试卷执行审批、保密制度。

四、其他事项

各系要在考试周开始前严格清理考场。监考教师要提前安排学生座次,检查学生证件;监考过程要严肃考纪,不得做与监考无关的其他事情。请各系(部)重视期末考试组织工作,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将相关事项通知到每一位教师和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