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设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全院公共选修课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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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部)、处(室):
为做好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全院公共选修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课对象及时间
1.开课对象:2015级、2016级学生。
2.开课时间:第4至第13周周一至周四第四大节(下午16:20~18:00);第4至第13周周一至周四第五大节(晚上19:00~20:40),周学时为2。
二、公选课开课登记
原开设公选课的教师若继续开课请到系(部)教学干事处登记,经系(部)汇总后于12月12日前交教务处。
教务处
2016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