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积极探索创新创业梯级课程体系建设

发布时间:2016-12-02 点击量: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及省教育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若干意见》(粤教高〔201516)等文件精神,我院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以培养学生创新创业意识和精神为核心,以创新创业项目和活动为载体,把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作为推进学院综合改革的突破口,将创新创业教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进行整体设计,构建创新创业梯级课程体系,建设基础启蒙类、知识技能类、实践活动类梯级课程体系。将创新创业基础知识启蒙类课程列入公共基础类教学计划;在各专业选修课中设置创新创业实务课程;增设创新创业实训课程。具体做法是在2016年人才培养方案的通识课教学模块中,将原有的《就业指导》改为《大学生就业创业》,增加了创业内容的教学,学时由原有的16学时增加到36学时,学分由1学分增加到2学分;在各专业选修课模块中,开设《财税》、《金融》、《法规》、《企业经营与管理》、《风险控制》、《电子商务》等创新创业课程,学时为3240学时,学分22.5学分;在全院公选课模块中,将《创业培训(syb)》纳入公选课模块,同时开设《批判性思维与应用》、《创新创业案例分析》、《创业管理定律》、《中小企业管理》及《风险与保险》等课程;要求在专业课理论教学中融入创新创业思维与方法的教育,在集中实训课程中增设创新创业技能的训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