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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课讲稿:第四章

发布时间:2015-06-05 09:50 点击量:

   

第四章  社会主义建设道路初步探索的理论成果

 

 

 教学目的:通过教学使学生了解中国共产党人在建国初期探索建设社会主义过程中形成的理论成果和经验教训。

 教学重点:初步探索的重要思想成果

 教学方法:讲授、提问、讨论、多媒体

 教学时数:4学时

 

 

第一节 社会主义建设道路初步探索的重要思想成果

 

  一、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的思想

 从19564月到19664月,是开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的十年,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道路初步探索的时期。

 新中国成立初期,“因为我们没有经验,在经济建设方面,我们只能照抄苏联”,“这在当时是完全必要的,同时又是一个缺点,缺乏创造性,缺乏独立自主的能力。”1956年苏共二十大召开以后,毛泽东率先提出要“以苏为鉴”,要进行马克思主义同中国实际的第二次结合,找到在中国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正确道路。

  (一)为什么要进行马克思主义同中国实际的第二次结合?

 1.总结了“一五计划”(1953-1957)执行过程中的经验教训:

 第一,不能片面强调发展重工业,忽视轻工业和农业的发展。

 第二,经济建设要量力而行。

 第三,保证重点建设。以重点为中心。

 第四,经济建设与生活提高的关系,

 第五,增产节支,提高效益。

 2.借鉴苏联社会主义建设的经验

 毛泽东说“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最近苏联方面暴露了他们在建设社会主义过程中的一些缺点和错误,他们走过的弯路,你还想走?过去我们就是鉴于他们的经验教训,少走了一些弯路,现在当然更要引以为戒。”19564月的中央书记处会议上毛泽东指出:“民主革命时期,我们走过一段弯路,吃了大亏之后才成功地实现了这种结合,取得革命的胜利。现在是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我们要进行第二次结合,找出在中国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正确道路。”

(二)《论十大关系》的出台

  195645月间,毛泽东以苏联为鉴戒,总结我们自己的经验,先后在政治局扩大会议上和最高国务会议上作了《论十大关系》的讲话,围绕把国内外一切积极因素调动起来,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的基本方针,深刻地论述了正确处理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一系列重大关系,提出了一系列关于社会主义建设重要理论观点,对我国社会主义具有长远的指导意义。

 十大关系主要内容。

 一、重工业和轻工业、农业的关系重工业是我国建设的重点。必须优先发展生产资料的生产,这是已经定了的。但是决不可以因此忽视生活资料尤其是粮食的生产。如果没有足够的粮食和其他生活必需品,首先就不能养活工人,还谈什么发展重工业?所以,重工业和轻工业、农业的关系,必须处理好。

 二、沿海工业和内地工业的关系。我国的工业过去集中在沿海。所谓沿海,是指辽宁、河北、北京、天津、河南东部、山东、安徽、江苏、上海、浙江、福建、广东、广西。我国全部轻工业和重工业,都有约百分之七十在沿海,只有百分之三十在内地。这是历史上形成的一种不合理的状况。沿海的工业基地必须充分利用,但是,为了平衡工业发展的布局,内地工业必须大力发展。在这两者的关系问题上,我们也没有犯大的错误,只是最近几年,对于沿海工业有些估计不足,对它的发展不那么十分注重了。这要改变一下。

 三、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的关系。我们现在还没有原子弹。但是,过去我们也没有飞机和大炮,我们是用小米加步枪打败了日本帝国主义和蒋介石的。我们现在已经比过去强,以后还要比现在强,不但要有更多的飞机和大炮,而且还要有原子弹。在今天的世界上,我们要不受人家欺负,就不能没有这个东西。怎么办呢?可靠的办法就是把军政费用降到一个适当的比例,增加经济建设费用。只有经济建设发展得更快了,国防建设才能够有更大的进步。

 四、国家、生产单位和生产者个人的关系。

 五、中央和地方的关系。

 六、汉族和少数民族的关系。

 七、党和非党的关系。究竟是一个党好,还是几个党好?现在看来,恐怕是几个党好。不但过去如此,而且将来也可以如此,就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

 八、革命和反革命的关系。

 九、是非关系。

 十、中国和外国的关系。

 我们的方针是,一切民族、一切国家的长处都要学,政治、经济、科学、技术、文学、艺术的一切真正好的东西都要学。但是,必须有分析有批判地学,不能盲目地学,不能一切照抄,机械搬用。他们的短处、缺点,当然不要学。”

 《论十大关系》的报告确定了一个基本方针,就是“努力把党内党外、国内国外的一切积极的因素,直接的间接的积极因素全部调动起来”,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

 二、正确认识和处理社会主义社会矛盾的思想

 八大以后,国际国内出现的很多新情况、新问题,促使毛泽东对有关社会主义的一系列基本问题不断进行新的观察与思考。在国际方面,波兰和匈牙利的国内形势急剧恶化,引起了毛泽东的高度关注,促使他重新认识和观察社会主义社会的阶级斗争问题。1956112 日,毛泽东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专门研究波兰和匈牙利事件。他提出:“要根据波匈事件的教训好好总结一下社会主义究竟如何搞法。矛盾总是有的,如何处理这些矛盾,是我们需要认真研究的问题. 11 10日,毛泽东在八届二中全会上进一步指出:“东欧一些国家的基本问题就是阶级斗争没有搞好,那么多反革命没有搞掉,没有在阶级斗争中锻炼无产阶级,分清敌我,分清是非,分清唯心论和唯物论。”此后,毛泽东连续主持召开了五次中央政治局常委扩大会议,决定就东欧问题发表一篇文章。文章是在毛泽东的主持下起草的,先后八易其稿。12 29日,《人民日报》发表了《再论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经验》。文章把正确区别和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作为全篇立论的根据,系统阐述了毛泽东关于由斯大林问题而引发的一系列重大问题的理论思考,提醒人们绝不能在阶级斗争问题上丧失必要的警惕;在国内方面,各种人民内部矛盾大量显现,有些地方甚至还出现了工人罢工、学生罢课、农民退社的事件。如何认识和处理这些矛盾,各级干部既没有思想准备,也没有处理经验。多数仍然沿用革命战争时期的经验办事,用类似处理敌我矛盾的办法处理罢工事件、罢课事件和退社事件,反而使矛盾进一步激化。经过一段时间的观察和思考,在总结苏共二十大以后国际国内发生的一系列重大事件的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毛泽东关于正确认识和处理社会主义社会两类不同性质矛盾的思想逐渐成熟。毛泽东指出:“在我们的面前有两类社会矛盾,这就是敌我之间的矛盾和人民内部的矛盾。这是性质完全不同的两类矛盾。”敌我之间和人民内部这两类矛盾的性质不同,解决的方法也不同。“凡属于思想性质的问题,凡属于人民内部的争论问题,只能用民主的方法去解决,只能用讨论的方法、批评的方法、说服教育的方法去解决,而不能用强制的、压服的方法去解决。”“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基本的矛盾仍然是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之间的矛盾,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的矛盾。”

 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是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决定着社会主义社会的本质属性和发展方向。正确认识和处理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不仅是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核心内容,而且是顺利推进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前提。在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问题上,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类社会基本矛盾的理论观点的基础上,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只要我们将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类社会基本矛盾的普遍真理与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具体实践相结合,全面总结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历史经验,深刻揭示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科学内涵和本质特征,就能为当代中国的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奠定一个更加坚实的基础。

 ()探索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理论基础和历史进程

 对人类社会基本矛盾的科学分析,是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正确处理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理论基础。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这两种矛盾,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的理论观点。马克思主义创始人还运用唯物史观,深入研究资本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及其运动规律,进而揭示了资产阶级必然灭亡、无产阶级必然胜利的历史必然性,实现了社会主义由空想到科学的发展。

 对于社会主义新社会的基本矛盾,马克思和恩格斯作过某些原则性的分析和预见,但限于条件,他们没有作出具体的解答。他们认为:一旦社会占有了生产资料,商品生产就将被消除,产品对生产者的统治也将随之消除;社会生产内部的无政府状态将为有计划的自觉的组织所代替;阶级对立也将随之消灭,对人的统治将由对物的管理和对生产过程的领导所代替;人们第一次成为自然界的自觉的和真正的主人,成为自身的社会结合的主人;这是人类从必然王国进入自由王国的飞跃。至于社会主义社会产生什么新的矛盾,其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会发生什么新的变化,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没有作出具体的分析,但他们强调:社会主义社会不是一种一成不变的东西,而应当和任何其他社会制度一样,把它看成是经常变化和改革的社会;它同资本主义制度具有决定意义的差别在于,在实行全部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基础上组织生产。

 列宁领导俄国布尔什维克党取得十月革命的伟大胜利,建立了世界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并根据建立和巩固苏维埃政权的实践经验,分析和解决当时苏俄所面临的经济社会矛盾。他《在尼·布哈林〈过渡时期经济学〉一书上作的批注和评论》中写道:“对抗和矛盾完全不是一回事。在社会主义下,对抗将会消失,矛盾仍将存在。”他还深刻阐述了从资本主义到共产主义过渡时期兼有两种经济结构的特点;分析了无产阶级专政条件下阶级斗争的存在及其特点;提出了社会主义社会中工人阶级内部的矛盾及其处理办法,等等。由于列宁辞世过早,没有经历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之后的实践,没有全面地认识和解答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问题。 

 在20世纪30年代末至50年代初这段时间里,苏联理论界离开了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人类社会基本矛盾的正确思想。斯大林一度否认社会主义社会还有矛盾,强调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之间在政治上和道义上的一致,是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主要动力。他说:“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在目前还只有在苏联实现的这种制度下,生产资料的公有制是生产关系的基础”;“这里生产关系同生产力状况完全适合,因为生产过程的社会性是由生产资料的公有制所巩固的”。在他看来,苏联的社会主义国民经济是生产关系完全适合生产力性质的例子,这里的生产资料的公有制同生产过程的社会性完全适合,因而在苏联没有经济危机,也没有生产力破坏的情形。1940年,苏联理论界就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是否存在矛盾的问题进行过一次讨论。除个别人认为“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过去是、将来仍然是推动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基本矛盾”以外,绝大多数人认为“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矛盾失去了它的普遍性”。1952年,斯大林在《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中,才承认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生产关系同生产力性质“完全适合”这种说法不能从绝对的意义上来理解,应该理解为“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也会有落后的惰性的力量,它们不了解生产关系有改变的必要”,但这种力量不难克服,不会弄到生产关系和生产力发生冲突的地步,社会有可能及时使落后了的生产关系去适合生产力的性质。斯大林先是不承认、后来才吞吞吐吐地说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存在矛盾,他还没有把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当作全面性的问题提出来,还没有认识到这些矛盾是推动社会主义社会向前发展的基本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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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对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探索

 1956年,当社会主义制度在我国确立之后,我们党和国家面临着如何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这一新的历史课题。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运用对立统一规律,借鉴苏联等社会主义国家的经验教训,总结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成果,创造性地提出了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理论观点,为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类社会基本矛盾的思想学说作出了巨大贡献,为中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提供了科学指南。

 首先,毛泽东在马克思主义发展上第一次阐述了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一般属性和重要作用。19572月,他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的讲话中,从对立统一规律是普遍存在于自然界、人类社会和思维中的宇宙的根本规律的高度,去观察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他针对当时许多人不敢公开承认我国人民内部还存在着矛盾,不承认社会主义社会还有矛盾,在社会矛盾面前缩手缩脚,处于被动地位的现象,要求引导人们,首先是干部,认识社会主义社会中的矛盾,并且懂得采取正确的方法处理这种矛盾。他明确指出:“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基本的矛盾仍然是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之间的矛盾,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的矛盾。” 这就把经典作家揭示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规定为人类社会的基本矛盾,并将其贯穿于社会主义社会之中,将其视为“推动着我们的社会向前发展” 的重要因素。尽管在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长河中,各个社会的矛盾性质不同,但人类社会总是在不断的矛盾运动中发展的。否则,人类社会就会停止下来,就不可能再前进了。即使在社会主义社会中,旧的矛盾解决了,新的矛盾又会发生。“矛盾不断出现,又不断解决,就是事物发展的辩证规律。”矛盾存在,就否认辩证法。毛泽东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理论的一个历史性贡献,就在于驱散了这种否认辩证法的形而上学迷雾,把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辩证法贯彻到底,将它拓展到包括社会主义社会在内的整个人类社会。

 其次,毛泽东分析了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具体特点。在他看来,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已经建立起来,它和生产力的发展是相适应的,但它还很不完善,这些不完善的方面和生产力的发展又是相矛盾的。此外,还有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又相适应又相矛盾的情况。例如,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制度和法律,以马列主义为指导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这些上层建筑对于我国社会主义改造的胜利和社会主义劳动组织的建立起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和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是相适应的;但资产阶级意识形态的存在、国家机构中官僚主义作风的存在,国家制度中某些环节上缺陷的存在,又和社会主义经济基础是相矛盾的。这里讲的是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大致的情况。然而,“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同旧社会的矛盾,例如同资本主义社会的矛盾,是根本不相同的。”资本主义社会的矛盾表现为剧烈的对抗和冲突,表现为剧烈的阶级斗争,那种矛盾不可能由资本主义制度本身来解决,而只有通过社会主义革命才能加以解决。由于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不是对抗性的矛盾,它可以经过社会主义制度本身,不断地得到解决。”这里讲的是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区别于其他社会基本矛盾的不同特点。

 第三,毛泽东提出了解决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原则和方法。鉴于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刚刚建立,还不完全巩固的状况,毛泽东强调要及时改革和完善社会主义制度。早在195611月召开的中共八届二中全会上,他在展望全世界的帝国主义被打倒、阶级消灭的前景时,认为到那时还有生产关系和生产力的矛盾,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的矛盾,生产关系搞得不对头,就要把它推翻,上层建筑(其中包括思想、舆论)要是保护人民不喜欢的那种生产关系,人民就要“改革”它。他在19572月发表的《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虽然没有对如何解决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作直接的论述,但他主张:解决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必须按照具体的情况”进行,并着力对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主要表现——人民内部矛盾问题进行了专门的研究和探讨,以便团结全国各族人民。在19573月召开的全国宣传工作会议上,他进一步指出:在从前,在旧中国,讲改革是要犯罪的,要杀头、坐班房的。但现在,我们国家要有很多诚心为人民服务、诚心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立志改革的人。我们共产党员都应该是这样的人。”我们还需要有一批党外的志士仁人,他们能够按照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方向,同我们一起来为改革和建设我们的社会而无所畏惧地奋斗。他还强调:“中国的改革和建设”靠我们共产党来领导。如果我们把作风整顿好了,我们在工作中间就会更加主动,我们的本事就会更大,工作就会做得更好。他在这里实际上已经提出从社会主义事业发展需要的高度,提出了社会主义改革和建设的重要任务。从这种意义上说,毛泽东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理论,为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的社会主义建设以及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奠定了一个科学的理论基础。

 毛泽东在分析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基础上,进一步阐述了社会主义社会存在着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两类不同性质的社会矛盾。他明确地指出:“在我们的面前有两类社会矛盾,这就是敌我之间的矛盾和人民内部的矛盾。这是性质完全不同的两类矛盾。”而要正确认识和区分这两类矛盾,“应该首先弄清楚什么是人民,什么是敌人。„„在建设社会主义的时期,一切赞成、拥护和参加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都属于人民的范围;一切反抗社会主义革命和敌视、破坏社会主义建设的社会势力和社会集团,都是人民的敌人。”同时,毛泽东又特别从性质上强调,“敌我之间的矛盾是对抗性的矛盾。人民内部的矛盾,在劳动人民之间说来,是非对抗性的;在被剥削阶级和剥削阶级之间说来,除了对抗性的一面以外,还有非对抗性的一面。” 因为我国的民族资产阶级有两面性,“在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时期,它有革命性的一面,又有妥协性的一面。在社会主义革命时期,它有剥削工人阶级取得利润的一面,又有拥护宪法、愿意接受社会主义改造的一面。”所以,“在我们国家里,工人阶级同民族资产阶级的矛盾属于人民内部的矛盾。”毛泽东对民族资产阶级的这种分析,坚持了实事求是和最大限度调动一切积极因素的原则,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上也是一个创举。

 毛泽东在深入分析两类不同性质矛盾及其表现的基础上,运用唯物辩证法,进一步研究了两类不同性质矛盾在一定条件下互相转化的问题。他说:“在一般情况下,人民内部的矛盾不是对抗性的。但是如果处理得不适当,或者失去警觉,麻痹大意,也可能发生对抗。”因此,必须采取正确的方针和方法,防止人民内部矛盾的激化。要防止人民内部矛盾向敌我矛盾转化,同时促进敌我矛盾向人民内部矛盾转化。毛泽东还提出了解决两类矛盾的基本方法。他说:“我们历来就主张,在人民民主专政下面,解决敌我之间的和人民内部的这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采用专政和民主这样两种不同的方法。”毛泽东还就如何在不同领域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提出了一系列具体方针和政策。在政治思想上,坚持“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在经济上,采取“统筹兼顾,适当安排”的方针;在科学文化上,实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在共产党与民主党派的关系上,实施“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在民族关系上,既要克服大汉族主义,也要克服地方民族主义,采取平等团结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政策等等。毛泽东还强调,在解决人民内部矛盾时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要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和党的领导这两条最重要的原则,既要反对教条主义,又要反对那种实行西方两党制,鼓吹绝对民主、绝对自由的倾向。

 在社会主义社会中,虽然同时存在着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但由于“革命时期的大规模的疾风暴雨式的群众阶级斗争基本结束”,因而,不仅这两类矛盾相互之间的比重,而且它们各自在社会生活中所处的地位,都已经起了重大的与根本的变化。人民内部矛盾就地位来说,已越来越处于突出位置;就比重来说,则成为广泛存在于社会生活各个领域中的最大的矛盾。“就我国的情况来说,现在的阶级斗争,一部分是敌我矛盾,大量表现的是人民内部矛盾。”只有正确处理好如此大量的人民内部矛盾,才能保证社会主义建设的顺利进行。因此,“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已经成为党领导社会主义建设的“一个总题目”。这个思想,不仅在当时有着十分紧迫的指导意义,而且对于我们今天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仍然有着相当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毛泽东的两类社会矛盾学说,是他的社会基本矛盾理论的具体化,从而为我们在社会主义制度下认识、调整社会各个阶级、阶层和社会成员之间的利益关系和政治关系,提供了重要的指导思想和政治原则。

 三、走中国工业化道路的思想

 实现工业化是中国近代以来历史发展的必然选择,也是国家独立和富强的必要条件。在中国这样一个落后的农业大国,无产阶级夺取政权后,如何实现国家的富强,完成由农业国向工业国的转变,这是摆在中国共产党面前一个亟待解决的重大历史难题。早在民主革命时期,毛泽东就开始进行了大胆的探索,极富创造性地提出了走新民主主义工业化道路的初步设想。

 在实现工业化的问题上,毛泽东反复强调:不实现国家的工业化,民族就难于真正的独立,国家就无法完全的统一;不建立新式的工业,共产党的执政党地位也就难于巩固。因此,实现新民主主义国家的工业化,关乎民族的存亡、国家的统一、党的生死。把工业化放置在如此重要的战略位置上加以论述,这恐怕是前所未有的,应该说毛泽东是第一人。毛泽东从中国近代百年沧桑的历史事实中,深深地认识到一个国家建立强大的民族工业的重要性。 ()改革开放前党探索工业化道路的实践

 以第一个五年计划为标志,中国开始了传统的社会主义工业化道路时期。

 1、优先发展重工业,开始中国工业化道路的初步探索

 建国初期工业化建设从重工业入手,优先发展重工业。在1951218日,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讨论第一个五年计划的编制会上,毛泽东明确提出,要以重工业为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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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实行优先发展重工业原因

 一是建国初我国工业相当落后,正如毛泽东在七届二中全会上所分析的,就全国范围来说,现代工业只占10%左右,农业和手工业占90%左右。而工业的落后又突出地反映为重工业的落后。不仅落后于发达国家,连印度都不如,改变贫穷落后的面貌,必须加速重工业的生产和建设。二是新中国建立后,面对美国为首的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对中国军事上威胁、经济上封锁、国际事务中敌对,确保国家的独立和安全,必须加速发展包括国防工业在内的重工业生产。三是苏联的工业化发展模式对当时的中国有着绝对性影响。“苏联过去所走的道路正是我们今天要学习的榜样”, 这是当时中国共产党人的共识。为此党在选择工业化发展道路问题上,更多地模仿了苏联的模式即优先发展重工业。

2)优先发展重工业思想指导下经济建设取得的成绩及问题

 在优先发展重工业方针指引下,在一五期间,集中力量进行以前苏联援助的以重工业为主的156项重点工程,初步建立了电力、生产资料工业、黑色金属工业、机器制造工业、化学与建材工业,建立起具有一定水平的相对独立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防工程体系,取得了旧中国一百多年没有取得的历史性成就,令世人瞩目。五年内完成基本建设投资总额550亿元,,新增固定资产460.5 亿元;工业总产值比1952 年增长128.6 %;产业结构发生了新的变化,在工业总产值中,工业产值所占比重由1949 年的30 %提高到56.5 % ,重工业的比重由26.4 %提高到48.4 %。“二五”计划时期,国家继续进行以重工业为中心的工业建设,推进了国民经济的技术改造,巩固了我国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基础,奠定了我国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基础。

 2、深入探索,“以农业为基础,以工业为主导”的传统工业化道路逐步形成

1)“以农业为基础,以工业为主导”的工业化道路命题的提出

 一五计划后期,党积累了一定的社会主义建设经验,陆续发现苏联的某些经验并不适合中国国情。1955年底毛泽东就提出了“以苏为鉴”。苏共二十大后,毛泽东的这一思想更加明确。以同年底到次年初毛泽东、刘少奇等开展的调查研究及其最初成果《论十大关系》为起点和标志,开始联系中国一五计划的实践,提出处理好社会主义建设中十个关系,并对苏联经验进行全方位的深刻反思。在国际国内多重背景下,在总结中国

 社会主义建设经验和反思苏联建设模式的过程中,中国共产党提出了要走出一条有别于苏联的适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工业化新道路的问题。

2)“以农业为基础,以工业为主导”的工业化道路的形成

 1956年,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的讲话中,就其重工业和轻工业、农业的关系进行了充分论述,开始提出探索适合国情的中国工业化道路命题。

 19572月,毛泽东在《关天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的讲话中,又把正确处理重工业、轻工业和农业的发展关系问题称为“中国工业化的道路”问题,对中国工业化道路问题做了进一步阐述,提出必须充分注意发展农业和轻工业”,明确提出要走“中国工业化道路的思想”。1959年庐山会议上,毛泽东又提出了以农轻重为序安排国民经济计划的思想。1961年,在中共八届十中全会上,毛泽东正式提出“以农业为基础以工业为主导”的发展国民经济总方针。这一思想成为计划经济时期工业化建设指导思想,标志着我国传统工业化道路模式的形成。

 走中国工业化道路,是党探索我国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一个重要思想,强调正确处理重工业和轻工业、农业的关系,符合中国人口多,工业基础薄弱的实际,对于加快我国经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四、初步探索的其他理论成果

 20世纪50年代末60年代初,党在探索社会主义建设道路过程中还提出了其他一些重要的思想理论观点。

 1、关于社会主义发展阶段。

 1956年我国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前后,党中央和毛泽东等同志就开始探索社会主义发展阶段问题。在这一探索中,最初涉及的中心问题是社会主义的“建立”和“建成”这样两个概念。

 1956年,我国历史发展进程究竟处于什么阶段?毛泽东在这年1月召开的中共中央关于知识分子问题的会议上说:“社会主义社会已经进入,尚未完成”。这一判断虽然是针对社会主义改造进程而言的,但从中可以看出,我们党在社会主义制度即将诞生之际就已注意区分它的不同发展状况,并作出了基本符合事实的分析。

 19569月,我党召开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宣告了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崭新的社会主义制度在我国已经基本建立,我国社会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发展时期。八大以后,为全面开展社会主义建设制定正确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成为推动我党进一步研究社会主义发展阶段问题的强大动力。

 1957227日,毛泽东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指出:“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还刚刚建立,还没有完全建成”,“我们的社会主义制度还需要有一个继续建立和巩固的过程”。这里,毛泽东明确使用“建立”和“建成”这两个概念,对我国社会主义社会所处阶段作出了一个基本估计,并把现阶段同将来的“建成”时期加以区别。在他看来,“建立”时期不同于“建成”时期的主要区别在于社会主义制度本身“还很不完善”。后来,在《一九五七年夏季的形势》一文中,毛泽东发展了上述思想。他说:从现在起,“只有经过十年至十五年的社会生产力的比较充分的发展,我们的社会主义的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才算获得了自己的比较充分的物质基础(现在,这个物质基础还很不充分),我们的国家(上层建筑)才算充分巩固,社会主义社会才算从根本上建成了。”这里,毛泽东是从物质基础方面区分“建立”和“建成”两个时期的。他的思想很明确,现阶段我国社会之所以不能说建成了社会主义,除了制度方面的“不完善”外,更重要的是物质基础的“不充分”,而且前者归根结底是由后者决定的。因此,要从现阶段进入到社会主义建成阶段,必须经过一个社会生产力充分发展的长过程。这种思路无疑是正确的。

 当然,由于缺乏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经验,当时不仅对建成社会主义社会的过程的长期性和艰巨性估计不足,而且对社会主义发展阶段本身的分析也还很简单,只是从社会主义整个历史时期前后两个端点来把握它的发展过程。

 这种难以避免的历史局限在“大跃进”期间不仅没有得到克服,反而由于经济建设中“左”的指导思想的出现而人为地趋于严重。这一时期,在社会主义发展阶段问题上的失误主要表现在急于向共产主义过渡上。

 1958年底,党中央和毛泽东注意到“大跃进”中急躁冒进的问题,并开始采取措施加以纠正。在批评“共产风”时,毛泽东多次强调我国现阶段还是社会主义,并针对急于过渡到共产主义的思想提出了建成社会主义必须要有一个高标准的观点。这样一些观点虽然没有在很大程度上深化我们对社会主义现阶段的认识,但对于当时人们过分发热的头脑,无疑是一服清醒剂。

 “大跃进”后期,经济建设初步实践提供的正反两方面经验,使我党对社会主义建设客观规律的认识逐步深化,反映在发展阶段问题上,就是对社会主义整个历史时期要经历不同阶段这一点有了初步认识。

 早在19592月,毛泽东就在一次讲话中指出,所谓农业机械化、电气化、国家工业化等等,这还只是第一阶段,以后还有第二、第三个提高的阶段。有了这个第一阶段,以后还要第二、第三个提高的阶段,才能完成社会主义建设。同前一时期的论述相比,这里的分析显然深入了一步。毛泽东开始认识到,社会主义社会从建立到建成要经过一系列由低级到高级的发展阶段。

 在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社会主义部分时,毛泽东进一步明确指出:社会主义这个阶段,又可能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不发达的社会主义,第二个阶段是比较发达的社会主义。后一阶段可能比前一阶段需要更长的时间。经过后一阶段,到了物质产品、精神财富都极为丰富和人们的共产主义觉悟极大提高的时候,就可以进入共产主义社会了。

 尽管毛泽东在分析我国社会发展阶段问题时只使用过“不发达”和“比较发达”这对概念,而且对我国社会的“不发达”阶段没有进一步展开分析,但他的这一论述仍然值得特别重视,因为这表明中国共产党在一定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已开始对社会主义发展规律进行再认识,考虑到由于我国具体国情,在社会主义制度建立后,不仅要经历许多发展阶段才能建成社会主义,而且可能会存在一个不同于马克思设想的完全社会主义的不发达阶段。这样一些术语虽然不是首次提出的,但在毛泽东使用它们时,却使之具有了反映我国国情和实践经验的新的思想内容,从而标志着我党对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的认识正沿着一个正确的方向逐渐深化。

 但是,这一时期我们在社会主义发展阶段问题上也出现了严重的失误,它在相当程度上阻碍了这一逐步深入的探索进程。这种失误主要表现为对“过渡时期”的错误理解。

 按照我党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提法,“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是一个过渡时期”。因此,我国的过渡时期到八大宣布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时已经结束。但是,八大以后,毛泽东在谈到我国当时所处历史时期时,仍认为我国处于过渡时期。

 这样一种思想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就有其端倪。毛泽东在文中先后使用过“目前的过渡时期”和“目前社会大变动的过渡时期”这两种说法。后来,这种观点越来越明确。他在1957430日的一次讲话中,一面讲,现在总的说来,是新的时代和新的任务,一面又明确地说,现在还在过渡时期。19584月,他在领导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的同时,又阐述了他对我国社会所处发展阶段的看法。他说,我们这些国家现在还处于过渡时期,还没有完成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

 这种观点的形成和进一步发展同毛泽东在反右斗争后形成的两个观点有直接关系。由于在反右斗争中把国内阶级斗争形势估计得过于严重,毛泽东一方面认为,当时社会主义革命只进行了一半,在解决了所有制问题后,还必须进行政治思想战线上的社会主义革命;另一方面认为,八大对国内主要矛盾的分析是错误的,国内主要矛盾还是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矛盾。因此,他认定过渡时期并没有结束。

 这种观点虽然认为我国当时仍处于过渡时期,但它并没有改变“过渡时期”这个概念,只是推迟了过渡时期的下限。可是到了19585月,在八六二次会议上,过渡时期的概念本身也发生了变化,成了“在社会主义社会建成以前”的整个时期。这就混淆了过渡时期和社会主义建设时期。1959年底至1960年初,毛泽东在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社会主义部分时又说:过渡时期包括一些什么阶段,现在也有各种各样的说法,一种说法是,过渡时期包括从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也包括从社会主义到共产主义;另一种说法是,过渡时期只包括从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究竟怎样说法才对,要好好研究。毛泽东接着在引用马克思从资本主义社会到共产主义社会有一个“革命转变时期”的话后,指出,我们现在就是处在这样的革命转变时期。显然,这里已经出现了把整个社会主义历史时期视为过渡时期的思想萌芽。这就是所谓“大过渡”思想。这种思想在八届十中全会公报和19636月经毛泽东阅改的《关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总路线的建议》中获得了完备的理论形态。

 毛泽东在“过渡时期”问题上的错误认识,关键在于把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之间的矛盾这一过渡时期的主要矛盾当成是社会主义社会的主要矛盾,从而混淆了两个不同的历史时期,妨碍了我们对社会主义社会主要矛盾和发展阶段的认识。这一理论的失误已被“文化大革命”造成的严重灾难所证实。

 综上所述,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我们党对社会主义发展阶段问题的探索,既有可贵的理论贡献,也有明显的理论失误。无论贡献还是失误,都为我们今天创立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提供了可供借鉴的思想资料。

 2、关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战略目标和步骤。

毛泽东指出,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目标: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的中心环节是发展国家的重工业,以建立国家工业化和国防现代化的基础,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就可以促进农业和交通运输业的现代化,就可以建立和巩固现代化的国防。为了实现这个目标,应当采取“两步走”发展战略,第一步,建立一个独立的、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使中国工业大体接近世界先进水平;第二步,全面实现农业、工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的现代化,使中国经济走在世界前列。

 3、关于经济建设方针。

由于建国后在1955年下半年批判邓子恢时不切实际地强调要反对“右”倾保守思想,1956年初各地区各部门在制定年度国民经济发展计划时,出现了急躁冒进倾向。对此,周恩来和陈云等负责实际工作的领导人,及时发现并采取了纠正措施,几次压低了指标。党的八大确定了既反保守又反冒进,在综合平衡中稳步前进的经济建设方针,强调要根据需要和可能,合理地规定国民经济的发展速度,把计划放在既积极又稳妥可靠的基础上,以保证国民经济比较稳妥地发展。根据这一思想,大会通过的《关于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二个五年计划(1958-1962)的建议》,提出了稳妥可靠的指标。历史证明,这些方针和思想是符合我国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的。

毛泽东多次阐述了统筹兼顾的方针,“统筹兼顾,适当安排”,这是中国共产党关于保证中国沿着科学的方向发展所应当采取的根本方法。这个方针,是毛泽东1957 2 月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一文中公开提出来的。在这之前,即当年1 月,他已经讲过:“我们的方针就是统筹兼顾,各得其所。”“这是一个战略方针。”强调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与个人的关系,生产两大部类的关系,中央和地方的关系、生产和生活、积累和消费的关系,长远利益与当前利益的关系;既要顾全大局,突出重点。又要统筹兼顾,全面安排,综合平衡。同时,要处理好坚持自力更生方针与发展对外经济的关系,坚持“自力更生为主,争取外援为辅”。坚持独立自主、自力更生的方针,与积极发展对外经济联系,两者是有机地结合在一起的。积极发展对外经济联系,有助于增强中国自力更生的能力;而坚持独立自主、自力更生的方针,也才真正有利于中国对外经济联系的有效扩大和健康发展。

4、关于所有制结构的调整。

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提出了把资本主义经济作为社会主义经济的补充的思想,朱德

提出了要注意发展手工业和农业多种经营的思想。特别是陈云提出了“三个主体,三个补充”的设想。

1956920日,陈云在中共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作了题为《关于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高潮以后的新问题》的报告,在这个报告中,提出了著名的“三个主体、三个补充”的经济思想。即,“我们的社会主义经济的情况将是这样:在工商业经营方面,国家经营和集体经营是工商业的主体,但是附有一定数量的个体经营。这种个体经营是国家经营和集体经营的补充。在生产计划方面,全国工农业产品的主要部分是按照计划生产的,但是同时有一部分产品是按照市场变化而在国家计划许可范围内自由生产的。计划生产是工农业生产的主体,按照市场变化而在国家计划许可范围内的自由生产是计划生产的补充。在市场方面,国家市场是主体,但附有一定范围内国家领导的自由市场作为国家市场的补充。

陈云“三个主体、三个补充”经济思想对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社会经济的发展理论的贡献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计划经济并不排斥市场作用,他打破了把计划和社会主义联系在一起以及把市场与资本主义联系起来的观念。“三个主体、三个补充”经济思想表明,计划经济和市场相排斥的观念是一种根本的误解。正如邓小平后来所讲的那样,社会主义有市场,资本主义有计划,连美国也不例外。陈云认为:忽视市场调节部分的后果是对价值规律的忽视,即思想上没有“利润”这个观念。那是大少爷办经济,不是企业家办经济。这一点已经成为人们的共识。连西方专家也认为“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都运用市场的和非市场的交易方式。资本主义经济中,大公司和国家都使用计划技术。而在中央计划经济中,市场提供了一种辅助性制度。”

第二,市场的作用不同于资本主义的作用,市场只是一种资源配置方式。市场是工业制度的产物,与资本主义没有必然的联系。资本主义不能脱离市场,但市场完全可以脱离资本主义。“无论是资本主义、社会主义、还是混合型,只要是工业制度就必然会运用这种市场或那种市场。”所以,陈云认为:“我国的市场,决不会是资本主义的自由市场,而是社会主义的统一市场”,“这种自由市场,是在国家领导之下,作为国家市场的补充,因此它是社会主义统一市场的组成部分”。很明显,陈云在这里将市场只是作为一种中性的工具,它只是被利用更好地为建设新中国服务的。以往人们把市场与资本主义相提并论,这种论点混淆了手段与目的。市场是一种交换机制,它们是进行某些经济活动的手段,它们自身并不是目的。我国现阶段实行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理论依据正是建立在这个经济思想基础之上,并将其进一步发扬光大的结果。

陈云的“三个主体、三个补充”经济思想是建立在经过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对中国国情充分了解的基础上得出的合理的结论,是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产物。这使得陈云的经济思想既具有坚实的实践基础,又具有相当指导性意义。上个世纪80年代,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基本上是按照陈云的“三个主体、三个补充”经济思想展开的。在全国范围内改变了过去那种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实行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方针,采用指令性、指导性计划和市场调节三种管理方式,促进了经济发展,增强了经济活力。在实践中,人们更进一步认识到市场调节的积极作用,从而产生了对社会主义经济认识上新的飞跃和突破。于是,就有198410月下旬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上讨论并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确立了社会主义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理论,这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具有历史转折性意义。

5、关于经济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

毛泽东是非常重视商品生产,注重商品交换,尊重价值法则则是毛泽东同志的基本思想,认为商品生产在社会主义条件下,还是一个不可缺少的、有利的工具,要有计划地大大发展社会主义的商品生产。同时提出国家对全民所有制企业要实行等级管理,给企业一定的自主权.这样大家的积极性高。而且认为企业本身也要改进管理制度,倡导实行“两参一改三结合”,即干部参加劳动,工人参加管理;改革不合理的规章制度;工人群众、领导干部、技术人员三结合。

6、关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

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的政体从根本上说来是民主的。但是由于建国后我国建立起来的高度集权的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民主的发扬,还由于封建专制制度在我国延续了两千多年,封建主义的意识根深蒂固,建国以来,我们对封建思想又批判不够,清除不力。因而,家长制、等级观念、特权思想和官僚主义等封建传统影响还普遍地存在着。而且,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也有着过分强调集中,重视民主不够的传统,这些不能不在我国政治生活和一些具体的政治制度中有所反映。中共八大在总结国际国内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提出了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和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任务。大会认为,在我们许多国家机关中,存在着高高在上,不了解下级和群众意见、对下级和群众生活加以压制,对群众生活漠不关心的官僚主义现象,这种脱离群众、脱离实际的官僚主义,严重地防碍国家民主生活的发展,妨碍着广大群众积极性的发挥,妨碍着社会主义事业的前进。为了扩大国家的民主生活,反对官僚主义,大会指出:必须认真地、有系统地改善国家机关,精简组织机构,明确每个人的工作责任,提倡深入下层,了解情况,调查研究;同时,加强中国共产党对国家机关的领导和监督,加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对各级政府机关的监督,加强各级政府机关由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监督,充分发挥国家监察机关的作用,加强人民群众和机关中下级工作人员对国家机关的监督;适当地调整中央和地方的行政管理职权,改变过去中央集权过多,照顾地方特点不够的缺点,发挥中央和地方的两个积极性;正确处理少数民族问题,充分保障民族平等的权利和民族区域自治的权利,加强同一切民主党派和民主的爱国的人士以及海内外爱国华侨的团结,扩大人民民主统一战线。关于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必要性,中共八大指出:现在,革命的暴风雨时期已经过去,新的生产关系已经建立起来,斗争的任务已经变为保护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因此,斗争的方法也必须跟着改变,建立和健全完备的法制就完全必要了。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必须保障人民的正常生活和生产秩序,保持稳定的社会政治局同,充实和发展人民民主权利,并保证所有公民的权利充分地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才能充分地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推动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发展。对于反革命残余势力和人民中的犯罪分子,也只应采用法律的手段,依法予以制裁。董必武在中共八大的发言中指出:建国以来,我们已经制定了宪法和一批重要的法律、法令和其他法规。现在的问题是我们还缺还一些急需的较完整的基本法规。他分析了少数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不重视和不遵守国家法制的现象。他提出,为了健全法制,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必须加强党对法制工作的领导,注重法制思想教育,同时,对那些故意违反法律的人,不管他现在地位多高,过去功劳多大,必须一律追究责任,绳之以法。

7、关于科学和教育。

党提出了“向科学进军”的口号,强调实现四个现代化关键在于科学技术现代化,要实行重点发展、迎头赶上的科学发展战略,努力赶超世界先进水平。毛泽东强调,不搞科学技术,生产力就无法提高;必须大力发展文化教育事业。“我们的教育方针,应该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体育几方面的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刘少奇提出实行“两种劳动制度、两种教育制度,”一种是全日制的劳动制度、全日制的教育制度;一种是半日制的劳动制,半日制的教育制度。

8、关于知识分子工作

知识分子从来不是一个独立的阶级,而是一个分别依附于不同阶段的特殊阶层。毛泽东曾把知识分子同其所属阶级的关系比作“毛”与“皮”的关系,意在强调知识分子依附于某一阶级,就成了这一阶级的知识分子,不会同时依附于别的阶级。因此,知识分子的阶级属性,是由其所从属、所服务的阶级决定的。站在资产阶级立场,为资产阶级剥削和压迫无产阶级服务,依附于资产阶级的就是资产阶级知识分子;站在无产阶级立场,为无产阶级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从属于无产阶级的,就是无产阶级知识分子。周恩来提出知识分子是工人阶级的一部分的观点,强调要加强和改善党对知识分子和科学文化工作的领导,善于团结广大知识分子,使得他们得以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更好的为社会主义服务。 

此外、毛泽东以及党的其他领导人还在国防建设和军队建设、实现祖国统一、外交和国际战略、执政党建设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重要思想观点。党在探索社会主义建设道路过程中取得的重要理论成果,是毛泽东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丰富和发展了科学社会主义,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思想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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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社会主义建设道路初步探索的意义和经验教训

 

一、 社会主义建设道路初步探索的意义

1、巩固和发展了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

社会主义制度建立以后,如何巩固和发展这一制度是我们党必须认真研究和解决的一个重大课题。作为一种崭新的社会制度和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权,社会主义的建立极大的激发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建设热情和积极性。但由于我国人口多,底子薄、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社会主义建设的任务艰巨繁重。国际上,以美国为首的西方资本主义国家队中国采取敌视政策,并进行封锁和遏制,企图颠覆社会主义制度。面对着严峻复杂的国内外形势,党带领全国人民,坚持独立自主、自力更生,开始了大规模的社会主义建设,在经济、政治、文化等各方面都取得了重大成就。这些成就的取得,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增强了广大人民群众走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社会主义制度也在实践中得到发展。

2、为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了宝贵经验、理论准备、物质基础。

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率领下的中国共产党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道路最早的探索者和开拓者。虽然最终未能在这一伟大而艰巨的任务上取得重大突破和成功,但它在探索中取得的初步成果,对后来者,却具有基础性、铺垫性的作用,从内容上、理论品格上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形成奠定了基础,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上的意义。第一,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探索取得的重大成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提供了一定的理论基础和重要内容。如前所述,这些理论成果都是围绕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道路这一目标展开的,因而自然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理论基础和思想来源。第二,在探索的过程中我国经济保持了较快的发展速度,经济实力显著增强;基本上建立了独立的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从根本上解决了工业化“从无到有”的问题。我们现在赖以进行现代化建设的物质技术基础,很大一部分是这个时期建设起来的;全国经济文化建设等方面的骨干力量和他们的工作经验,大部分也是在这个时期培养和积累起来的。这一时期的建设成就就为开启新时期新道路奠定了重要的物质基础。

3、丰富了科学社会主义的理论和实践

在中国这样一个有着十几亿人口、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的东方大国建设社会主义,其艰巨性、复杂性在世界社会主义发展史上都是没有先例的,中国的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既不同于马克思、恩格斯所设想的在生产力高度发达的基础上建设的社会主义,也不同于在资本主义一定发展基础上开始的苏联社会主义建设。党领导人民探索社会主义建设道路汲取了苏联模式的经验教训,根据自己的实践形成了许多独创性成果,深化了对社会主义的认识,探索的成就表明,社会主义建设没有一个固定不变的模式,各个国家应该根据自己的国情,独立自主的选择自己的发展道路。这不仅丰富了中国社会主义的理论和实践,也丰富了科学社会主义的理论和实践,为其他国家的社会主义建设提供了经验和借鉴。

二、社会主义建设道路初步探索的经验教训

1、必须把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际相结合,探索符合中国特点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

在我国社会主义改造即将基本完成、开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的时候,毛泽东就向全党提出,要探索马克思主义同中国实际的“第二次结合”,走出中国自己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

然而,由于对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的一些基本原理的理解不够深入,对中国的基本国情缺乏深刻的认识,没有能够真正搞清楚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问题,也没有完全摆脱苏联模式的影响,采取了一些脱离实际、超越发展阶段的政策和措施,导致我国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探索遭遇严重挫折。实践证明,只有科学理解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准确把握中国的基本国情,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和解决实践中遇到的种种问题,充分认识社会主义建设的长期性和复杂性,才能逐步掌握社会主义的建设规律,开辟适合中国特点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

2、必须正确认识社会主义社会的主义矛盾和根本任务,集中力量发展生产力

1956年党的八大指出: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国内的主要矛盾已经不再是工人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的矛盾,而是人民对于建立先进的工业国的要求同落后的农业国的现实之间的矛盾,是人民对于经济文化迅速发展的需要同当前经济文化不能满足人民需要的状况之间的矛盾。这一矛盾的实质,就是先进的社会制度同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之间的矛盾。尽管这种表述不够确切,但总的精神是正确的。遗憾的是,这种认识并不牢固并很快被否定。

1962年党的八届十中全会,把无产阶级同资产阶级的矛盾确定为整个社会主义历史阶段的主要矛盾。强调要“以阶级斗争为纲,阶级斗争必须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认为“阶级斗争一抓就灵”。对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国内主要矛盾的这种错误认识,给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带来巨大损失。

实践证明,社会主义制度建立以后,虽然社会上仍然存在着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的矛盾和斗争,阶级斗争还将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在某种条件下还有可能激化。但是,阶级斗争已经不是主要矛盾。社会主义社会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解决这个矛盾,必须集中发展生产力,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断提高人民的物质文化水平。

3、必须从实际出发进行社会主义建设,建设规模和速度要和国力相适应,不能急于就成。  

由于中国经济落后,物质基础薄弱,社会主义建设开始后,全党全国人民都有大力发展生产、迅速改变落后面貌的强烈愿望。这一方面极大的促进了社会主义建设,取得了显著的建设成就,但同时也出现了急躁冒进、急于求成的倾向,其主要表现就是制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偏离了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忽视了生产建设、经营管理的经济效果和各项经济计划、经济政策、经济措施的科学论证,从而造成了严重的损失。实践证明,社会主义建设必须采取科学态度,深入了解和分析实际情况,努力按照客观经济规律办事。毛泽东指出“对于建设社会主义的规律的认识,必须有一个过程。必须从实践出发,从没有经验到有经验,从有较少的经验,到有较多的经验,从建设社会主义这个未被认识的必然王国,到逐步克服盲目性、认识客观规律、从而获得自由,在认识上出现一个飞跃,达到自由王国”只有在不断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才能逐步掌握社会主义建设的客观规律。

4、必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

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社会主义制度建立后,我们制定宪法,颁布了一系列的法律,建立了大量的规章制度,从根本上保证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但由于我国的社会主义是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逐步过渡来的,党对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经验不足,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民主,怎样发展社会主义民主,认识上也不是完全清楚,导致了在实践中出现了很多违背人民民主、甚至搞“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等“大民主”的极端现象。虽然制定了法律,却没有树立起法律的权威。由于民主和法制都不健全,党内外关于社会主义建设的不同意见受到了压制和打击,正确的主张得不到采纳甚至被贴上了资本主义的标签遭到批判,错误的决策得不到及时制止甚至被当作社会主义的原则加以固守,结果导致阶级斗争扩大化,甚至发生了“文化大革命”的严重错误。

实践证明,中国要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就必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大力发展人民民主,确保人民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使公民的民主权利得到切实保障;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任何一级党组织和领导人都不能有超出法律之上的权利,各种制度和法律不能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能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5、必须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和集体领导制度,加强执政党建设。

健全民主集中制和集体领导制度,加强执政党建设,是社会主义事业顺利发展的政治保证。民主集中制是无产阶级政党的根本组织原则,是指导党内生活的基本准则。由于我国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刚刚建立,党和国家的领导制度还有许多不够完善的地方,特别是受当时苏联高度集中的政治体制的影响,加之长期封建专制主义的传统短期内难以消除,我国的民主集中制和党的集体领导制度一度遭到了严重破坏,“一言堂”、“家长制”代替了集体领导制度。邓小平后来指出:“党成为全国的执政党,特别是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党的中心任务已经不同于过去,社会主义建设的任务极为繁重复杂,权力过分集中,越来越不能适应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对这个问题长期没有足够的认识,成为发生‘文化大革命’的一个重要原因,使我们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实践证明,无产阶级政党在执政以后,必须认真坚持民主集中制和集体领导原则,反对个人崇拜,不断加强党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创造性,保证党的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必须大力发扬党内民主,确保党员的民主权利,避免少数人说了算、个人说了算的现象。

第六,必须坚持对外开放,不能关起门来搞建设,要借鉴和吸收人类文明的共同成果建设社会主义。 人类社会发展的实践证明,历史总是在继承和超越中前进。资本主义的出现,开创了生产力快速发展的时代,是人类历史发展的重要阶段。社会主义代替资本主义,并不意味社会主义要全盘否定和抛弃资本主义创造的一切成果,也并不意味着社会主义不同资本主义发生任何联系。相反,社会主义要体现出相对资本主义的优势并最终战胜资本主义,必须大胆借鉴和吸收包括资本主义文明在内的一切人类文明成果,创造出高于资本主义国家的社会生产力和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曾多次指出,要在平等的基础上开展同一切国家的经济技术交流,包括同一些资本主义国家发展经济贸易关系,并提出要学习一切国家和民族的长处。但是由于帝国主义实行敌视封锁和禁运政策,以及后来“左”的错误,导致我们一度关起门来搞建设,使我国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差距进一步拉大。邓小平在总结这段历史经验时指出:“中国在西方国家产业革命以后变得落后了, 一个重要原因就是闭关自守。建国以后,人家封锁我们,在某种程度上我们也还是闭关自守,这给我们带来了一些困难。三十几年的经验教训告诉我们,关起门来搞建设是不行的,发展不起来。”

本章小结(教材9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