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管理系2015—2016学年度三好学生、系优秀学生干部 评定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16-11-04 点击量:

工商管理系根据广东南方职业学院学生处《关于评选2015-2016学年度三好学生、系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树立优秀典型,鼓励学生勤奋学习、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促进社会主义和谐校园建设,结合我系具体实际情况,本着“公正、公平、公开”、实事求是的原则,经学生个人申报、系领导小组初评、团总支民主评定会议复评、审查,经系领导小组复审、评选出我系2015-2016学年度三好学生获得者68人,系优秀学生干部获得者24人。

根据同学思想品德、学习成绩、综合素质等各方面的评比,现将我系2015-2016年度度三好学生、系优秀学生干部获得者名单公示如下:

一、三好学生:

14级旅游管理1

章映灵

 

14营销与策划3

梁燕东

14级旅游管理1

胡颖赐

 

14级酒店管理1

杨金娣

14级旅游管理1

谭金兰

 

14级酒店管理1

邹宇萍

14级工商企业管理1

黄秋丽

 

15级旅游管理1

黄家珍

14级工商企业管理1

叶兰云

 

15级旅游管理1

姚柯

14级工商企业管理1

薛惠敏

 

15级工商企业管理1

林靖瑜

14级工商企业管理2

梁志权

 

15级工商企业管理1

陈锦荣

14级工商企业管理3

廖文婷

 

15级工商企业管理2

黄秀云

14级工商企业管理3

招春莲

 

15级工商企业管理2

邝嘉颖

14级工商企业管理3

曾小雨

 

15级工商企业管理2

许丹丹

14级会展管理1

章素丹

 

15级工商企业管理3

袁艳丽

14级会展管理1

陈燕

 

15级工商企业管理3

容荣昭

14级人力资源管理1

邵富艳

 

15级工商企业管理3

赵令锦

14级人力资源管理1

任丽敏

 

15级会展管理1

陈秋婷

14级人力资源管理1

王聪敏

 

15级人力资源管理1

陈丽芳

14级人力资源管理2

陈春丽

 

15级人力资源管理1

朱福纳

14级人力资源管理2

龙祚敏

 

15级人力资源管理1

杨春瑶

14级人力资源管理2

洪巧莹

 

15级人力资源管理2

叶嘉敏

14级物流管理1

张泽楠

 

15级人力资源管理2

陈家玉

14级物流管理1

莫南起

 

15级人力资源管理2

陈素雯

14级物流管理2

陈博越

 

15级物流管理1

伍小冰

14级物流管理2

张枚冰

 

15级物流管理1

罗丽芬

14级物流管理2

黄仕敏

 

15级物流管理2

黄剑梅

14级物流管理3

李敏

 

15级物流管理2

张桂桃

14级物流管理3

张丽萍

 

15级物流管理3

徐媛媛

14级物流管理3

袁金伟

 

15级物流管理3

张桂荣

14营销与策划1

列俏霖

 

15级物流管理3

林家强

14营销与策划1

罗沛新

 

15营销与策划1

倪锦珊

14营销与策划1

林海

 

15营销与策划1

刘秀升

14营销与策划2

叶江林

 

15营销与策划1

庄盛辉

14营销与策划2

李晓宇

 

15营销与策划2

卫敬健

15营销与策划2

陈捡妹

 

15级酒店管理1

余宝欣

15营销与策划2

张淑清

 

15级酒店管理1

张文娟

14营销与策划2

邓美美

 

 

 

 

 

 

 

 

二、系优秀学生干部:

14级旅游管理1

陈雅瑜

 

15级旅游管理1

莫佳琪

14级工商企业管理1

关圣池

 

15级工商企业管理1

何文彬

14级工商企业管理3

李妹

 

15级工商企业管理2

李林科

14级会展管理1

麦美君

 

15级工商企业管理3

刘海婷

14级人力资源管理1

郑梦琪

 

15级会展管理1

龙梓婷

14级人力资源管理2

郑燕坪

 

15级人力资源管理1

陈玉敏

14级物流管理1

张敏

 

15级人力资源管理2

陈丹丽

14级物流管理2

谭丽梅

 

15级物流管理1

欧小丽

14级物流管理3

陈国营

 

15级物流管理3

梁考怡

14级营销与策划1

李佰达

 

15级营销与策划1

张旭

14级营销与策划2

张焯勇

 

15级营销与策划2

黄沫淳

14级酒店管理1

车文宇

 

15酒店管理1

林俊鸿

 

公示期为2016111日—2016115日。

如对上述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情况书面反映至14325办公室,联系电话3070036。也可反映至系主任办公室,联系电话:3073078。反映情况必须使用真实姓名,不受理匿名邮件、信件和电话。在公示期间,若发现条件不符者,取消其评比结果。

特此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