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教学“移出”课室,参观式教学的新探索——记11级旅游班陈白沙纪念馆实地参观式教学活动

发布时间:2012-05-10 点击量:

20125914:4011级旅游班的《旅游政策法规》课程第十章第四节 《文物保护法》课程教学一改以往在课室理论教学的做法,尝试在陈白沙纪念馆进行。这也是任课老师将教学“移出”课室,探索灵活多样的实践教学方式的尝试。

当天,任课老师曾莉莎带领11级旅游班到陈白沙故居进行参观式教学。陈白沙纪念馆是江门市的一个重要历史遗迹,同时也是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是广东省导游资格考试口试江门考区的市点之一。老师在介绍陈白沙纪念馆的同时,向同学们解释课本上有关文物的概念、文物所有权的保护、文物保护单位的法律保护等内容,让学生们在参观的进程中学习文物相关的法律规定。此次教学活动,还特意邀请了现为大方旅行社导游的09级旅游管理1班的廖国扬同学为学生们做精彩的景点讲解。通过参观式教学,不仅让学生更生动地了解了陈白沙纪念馆,而且将枯燥的法律条文形象化、使同学们对其印象深刻化。

此次活动,是旅游系老师对实践性教学的一个新尝试,旅游系将继续努力,探索更多新的好的实践教学方式。(文、图/旅游系)